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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組織呼籲美國出台網路自由法案

葉宣2006年7月20日

去年以來,媒體相繼披露雅虎,微軟等IT跨國企業協助中國當局監控或限制網路信息自由,引起國際輿論的關注。本周二,14個人權組織發表共同聲明,敦促美國國會通過一項尚待決議的法案。該法案旨在禁止美國高科技公司與中國等鉗制網路自由的國家政府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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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虎是這一法案的導火索圖片來源: DPA

在美國國會議員克里斯托弗.史密斯倡議下起草的「2006全球網路自由法案」於今年2月正式提交國會。根據該法案,與限制網路訊息和言論自由的國家進行合作的公司將受到處罰,被處以罰款或被追究刑事責任。

周二,記者無疆界,國際特赦組織,人權觀察等14個人權組織聯合發表聲明,敦促美國國會通過這一法案。記者無疆界組織主管網路自由的潘恩(Julien Pain)說:

「一開始我們希望這些公司採取自我約束的措施,呼籲它們制定一個行業行為準則,規範在專制國家的商業行為。但這些公司沒有作出回應,顯然是不想制定行為準則。所以我們認為,迫使它們尊重人權的唯一的方法就是通過立法來限制。」
去年9月,記者無疆界組織披露,雅虎公司向中國安全部門提供用戶個人訊息,使得當局得以確認用戶身份,記者師濤因此被捕並因「洩露國家機密罪」被判10年徒刑。儘管雅虎不承認其行為是協助中國政府迫害異議人士,但這一事件引起國際輿論對相關企業商業道德的批評。網路自由法案就是在此背景下提出的。

「如果法案得以通過,首先美國公司就不允許與專制政府的警方合作。象雅虎在師濤案中扮演的角色就不會重演,企業向外國警方提供用戶訊息須得到美國國務院的批准。另外將杜絕網路企業對搜索服務的自我審查。這些表明,所有美國公司都應尊重人權和言論自由。」

法案的支持者還批評微軟在中國關閉有批評政府內容的部落格網頁,以及古狗對其搜索引擎進行自我審查的做法。儘管雅虎,微軟等公司解釋說,像它們這樣的國際企業在中國市場上存在本身就推動了媒體的開放,但人權組織指出,前提是這些公司在尊重言論自由和保護隱私方面比當地企業有更高的標準,否則推動作用無從談起。記者無疆界呼籲美國國會議員支持這一法案的通過。那麼法案通過的機會到底有多大呢?潘恩說:

「這很難預料。公眾輿論的壓力當然是很有幫助的, 不過估計國會對法案會產生爭議。這時院外活動就很重要,我們作為人權組織當然沒有微軟,古狗這樣的財力資源,同政界人士的關係網也比不上它們。我不知道會不會取得勝利,但我認為這是值得為之奮斗的一件事。」

在美國一項法案從提交到決定是否通過,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要經過多個不同委員會的審核,修改獲得委員會接受後,再由國會參眾兩院分別投票表決。美國政府目前對這一法案尚未發表公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