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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裁定:四口之家不得蜗居

DPA/达扬2016年4月22日

在慕尼黑等的大中城市,要想找到适合家庭租住,租金又适中的住房简直是件不可能的事情。但周五慕尼黑地方法庭却作出一项裁决,一个四口之家现在租住的房屋面积过小,他们必须限期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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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mbolbild Justiz Richter Gericht Richterhammer
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U. Deck

(德国之声中文网)四口之家不可以挤在一个一室单元房里,这是慕尼黑地方法院周五公布的一项裁决。

2011年,一对夫妻开始租住一套不足26平米的一室单元,单元内包括简易厨房和地下室,每月包括杂费在内的租金为350欧元。2010年和2013年,他们的两个孩子分别出生。租房合同上明确规定,鉴于房屋面积较小,所以,除这对夫妇外,不得允许其他人员入住。

物业管理曾以合同相关条款为依据,要求"房客减少入住人数。"但房客拒绝回应,最终房东解除了租约,并启动了强制搬迁程序。

慕尼黑地方法庭裁定房东有理,但同时宽限房客在五个月之内腾空住房即可。法官表示,房客人数确实过多,通用标准是,家庭住房中每个家庭成员的平均住房面积应当为十个平方米。

慕尼黑租户联合会一名女发言人表示,"我们认为这项判决匪夷所思。房东因租客过多解除合同的前提是,房屋设施因房客过多而面临危险。而本案中两名婴幼儿如何会给房屋造成危险,是我们无法理解的。"这位发言人说,本案再次显示慕尼黑房屋严重短缺的程度。"谁也不原意带着两个孩子入住一套25.88平方米的单元。如果这家人能找到价格合适的住房,他们想必很愿意搬出去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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