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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利亚当局颁布新政党法

2011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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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士革

在民众抗议浪潮的压力下,叙利亚当局颁布实施新政党法。该国官方通讯社周一(7月25日)报道说,新政党法原则上允许自由建立政党和其他政治团体,前提是,所组建的政治组织不以宗教、族群、部落、地区或行业为限,此外,新政党必须尊重现行宪法,承认执政的阿拉伯复兴社会党在国家和社会上的“领导作用”,并至少拥有1000名成员。根据新政党法,新建政党需获得司法部一个专设委员会的批准,并可经由司法途径对该委员会的决定提出上诉。观察家对叙利亚当局此举的效果持怀疑态度。他们指出,当局今年4月颁布实施的原则上自由的集会法并未对该国的局势产生影响,对戒严的取消也未导致任何改变,安全力量对延续了4个月的街头抗议浪潮的暴力镇压力度没有丝毫减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