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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版權法修例牽爭議

陳家俊2015年12月11日

香港政府計劃修訂版權條例草案,觸發新一輪政治爭議。轉載改圖、網上翻唱歌曲等日後都有可能算侵權,因此被網民批評限制創作及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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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Hongkong Parlament Abstimmung zu Wahlreform Plenarsaal
香港立法會圖片來源: Reuters/B. Yip

(德國之聲中文網)去年香港"佔中"期間,曾經有示威者衝擊香港立法會大樓,聲稱要阻止《版權條例(修訂)草案》立法。不過,當天的議程根本沒有包括有關草案,留下卻是大樓多處玻璃破裂的痕跡。這次,立法會真正要審議草案,反對團體事先聲明會在立法會外發動集會。

立法會中午流會 大樓外晚上發生小型爆炸

本周三(12月9日),立法會原定恢復審議《版權條例(修訂)草案》,卻因為會議法定人數不足而流會,要順延一周。反對通過草案的泛民主派議員其後表示,流會是拖延草案審議和表決的策略,目的要政府讓步再修訂草案。而網民原定在立法會外的集會,亦宣告取消。

據香港媒體報導,周三晚上8時許,立法會大樓外一個垃圾桶發生小爆炸。香港警方其後發現一個小型燃氣罐,或是縱火器具。警方正在根據閉路電視截圖追捕兩名可疑男子。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就相信,縱火案是個別事件,與原定反對版權修訂條例草案集會人士無關。但他強調,任何人有意見應以合法方式表達訴求,不應讓爆炸威脅的暴力手段達到左右議員投票意向的目的。

被喻為"網路23條" 網民憂收緊創作自由

事實上,版權條例的爭議已蘊釀多時。2011年,香港政府曾經提出修訂版權條例,將規管範圍擴大至電子傳送模式,若在網上改圖、改編歌曲等二次創作,作出侵權行為即系要令原創者有經濟損失,就有機會觸犯刑事罪行。部分市民質疑條例是針對諷刺時弊、批評政府的二次創作,認為修正內容企圖打壓創作和言論自由,情況有如2003年政府打算把《基本法》第23條的《國家安全法》立法,故形容版權條例是"網路23條"。立法會部分議員提出1700多項的修訂,最終逼使政府擱置立法。

直到去年,香港政府決定捲土重來,推出新修訂方案釋除公眾疑慮,增設6項版權豁免,包括戲仿、諷刺、營造滑稽或模仿為目的以評論時事為目的、引用及教學用途或用於圖書館和博物館。但是,不少網民仍是認為條文解釋不清,擔心日後易墮法網。例如時下流行的串流打電動游戲,若在網上直播有機會侵權。不少音樂人喜愛在網上發表翻唱歌曲,如果片段涉及受版權保護的音樂,或會構成侵權。

Hong Kong Leung Chun-ying Wahlgesetz Reform
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圖片來源: Reuters/T. Siu

正當爭議不休之際,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在其臉書網頁,上載一段出席公開活動時,與香港樂隊Beyond成員黃家強合唱《喜歡你》的片段,隨即引來網民質疑若新版權法實施,此舉或已違法侵權。結果梁振英澄清說,片段公開後,已向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申請相關版權牌照。

政府建制商對策 以釋公眾疑慮

如無意外之下,立法會下周三(12月16日)會恢復審議《版權條例(修訂)草案》。議會內,泛民主派稱,除非他們提出的修正案獲通過,否則必會投否決票,又表示會繼續在會議上積極發言,以圖拖延表決。議會外,反對人士將舉行集會抗議。因應爆炸事件,立法會大樓將限制旁聽席人數及要求警員在示威區候勤。面對四面楚歌,負責有關政策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梁表示,會爭取時間與各持份者解釋條例誤解,並已經與建制派及香港版權業界人士開會,商討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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