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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送台案:台港政府互批政治操弄

2021年10月20日

觸發香港反修例風波的陳同佳送台案仍無解。殺人犯陳同佳在香港出獄近兩年卻仍未赴台。台灣方面表示,入境台灣問題須先由台港政府商談好,這絕非只單純批出簽證的問題。港府方面則稱,民進黨當局要求台港「司法互助」屬於政治操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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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於2019年10月在香港出獄,據報導也已經離開警方提供的安全屋,目前是自由身
陳同佳於2019年10月在香港出獄,據報導也已經離開警方提供的安全屋,目前是自由身圖片來源: Mark Schiefelbein/AP Photo/picture-alliance

(德國之聲中文網)2018年2月,香港居民陳同佳在台灣旅遊期間殺害了女友潘曉穎,在香港被捕的陳同佳承認殺害女友並棄屍台灣。香港政府因為此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將中國大陸、台灣及澳門納入移交逃犯的目的地。港府此舉在2019年引發了長達數月的大規模"反修例"抗議活動(也稱"反送中運動")。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2019年6月宣佈暫緩修訂逃犯條例,後於10月23日正式撤回修例。

涉案的陳同佳因洗黑錢罪在香港被判處入獄29個月,於2019年10月23日刑滿出獄。據報導,出獄後陳同佳住在警方提供的安全屋中,但據"香港01"10月13日報導,陳同佳已經於三個月前離開安全屋,遷往遠離香港市區的地方,這意味著他已經是自由身。

"7次致電盼投案"

陳同佳此前曾表示,有意在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牧師陪同下前往台灣自首,但至今沒有成行。

據港媒"香港01"獨家報導,陳同佳想來台投案卻因政治因素干擾一直無法成行。陳同佳的台灣律師去年10月曾與陸委會指定的內政部刑事警察局一名鄭姓股長聯繫。報導稱,陳同佳律師先後7次以電話聯繫鄭姓股長,但並無進展,最後被告知"不要再打了"。

"香港01"取得的一份陳同佳代表律師發出的"刑事陳報狀"寫道,台港政府協商是否有成果,非一介平民陳同佳所能與聞置喙,希望地檢署勿誤解陳同佳故意消極不作為,誤解陳同佳並無自首投案意願。

變成政治事件

台灣行政院長蘇貞昌2020年10月曾表示,陳同佳不能自行赴台,台灣不會容許殺人犯自由來去,必須經過台港協商和特定渠道申請。當時就有分析人士指出,陳同佳案已從法律事件變成了政治事件,"台港雙方都互踢皮球不願處理"。

台灣陸委會被問到此事,多次強調"本案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的行使,須先由台港雙方政府談好相關事宜",並要港府"務實回應早先台灣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

香港方面則堅持要陳同佳"自動投案",表示"香港有關司法協助的條例不適用於台灣,特區政府不可能違反法例",要台方先批准陳同佳入境,雙方警務單位再展開行程安排研究。

據立場新聞報導,受害者潘曉穎的母親在今年9月21日公開質疑香港警方保護"殺人犯",錄音呼籲希望繼續追究事件,要求港府在本屆任期之內解決案件,並重新考慮讓案件在香港審理。

10月20日,潘母邀請陳同佳和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等人在政府總部外"公開對質"。不過據媒體報導,最終無人赴約。

鄧炳強批台灣政治操弄

鄧炳強近日接受"香港01"專訪,他表示希望"中國台灣當局憐憫一下潘媽媽",讓陳同佳入境自首。

他也再次批評台方"政治操弄"。鄧炳強稱,台灣要求"司法互助"屬於政治操弄,"我沒想到有任何原因,能讓台灣當局拒絕一個願意自首的人入境",還稱此案的處理簡單,不需要"域外法權"等方式,香港警方願意盡力配合台灣當局的需要。

鄧炳強還表示陳同佳如今已是"自由人",是否到與台當局有所謂"邦交"的國家要求引渡也是其自由。

台陸委會:是港府政治操作

據香港電台等媒體報導,台灣陸委會在10月20日重申,台港政府必須先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同佳赴台入境問題。

台陸委會再次強調,疑犯陳同佳到台投案絕非只單純批出簽證,而是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的行使,因此必須先由台港雙方政府談好相關事宜。陸委會還表示,對於受害人家屬極度希望將疑犯繩之於法的悲痛心情感同身受,也有決心實現司法正義,還給他們公道,懇切呼籲港府盡快與台方溝通,進行相關司法互助,使疑犯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此外,台陸委會也指責港府政治操弄,稱"港府面對受害人家屬,不但不思協助,竟然還有興致進行政治操作,陸委會感到不解與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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