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錫滕森年餘酒樓案庭審現在進行時

平心綜述2007年11月15日

年初轟動德國和世界的漢堡附近錫滕森中餐館年餘酒樓7人被謀殺案,8月剛開始庭審就被推遲。9月下旬到現在已經四、五次開庭,但由於這種程序通常曠日持久,只有一些地方小報在跟蹤報導。德國之聲記者現將一些庭審情況綜述如下。救護人員陳述了發現2歲小女孩的現場情況;律師爆出疑是從犯可能此前在埃森也犯過(至今未偵破的)搶劫案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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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大褂在年餘酒樓裡行動圖片來源: AP

警察組織證人培訓講座啟疑竇

9月25日開庭時,律師們就提出了一個疑問,為什麼警察局要為作證人的警察專門開一個培訓班。

在法庭審訊整個開始前,所有要到庭作證的警察都被請到錫滕森市所在的下薩克森州首府漢諾威的州刑警局去,參加了一個以「在法庭上作證」為題的講座。講課的人是一名女檢察官。

10月12日庭審時,10名律師(5名疑犯,每人配備兩名律師)認為,一整天的講座,不可能只是告訴將要出庭作證的警察們,應該如何在法庭上遵守法律。站在證人席上的一名警察解釋說,那個講座只是告訴他們,在法庭上要講實話。律師們的陣營一下子熱鬧起來,來自不來梅的律師羅瑟說:「這一點小學生都知道,根本就不需要為了這一個道理辦一個講座。」另一名律師說,如果所有疑犯的律師也把將要出庭的證人都召集起來辦個講座,那將會發生什麼事呢?

但警察們對講座的內容都不願多說。他們多半說:我已記不清了。最後,女法官也表態說,她對律師們對這個問題緊追不捨能夠理解。律師們認為,如果警察有統一口徑的嫌疑,他們的證詞的可靠性就要打上問號了。

救護人員敘述現場情景

10月24日,法庭主要訊問了當時的醫院救護人員。這天的當地報紙Zevener Zeitung也提到了5名被捕的越南人的名字(姓則以起首字母代替):Trong Duong D.,Phong D. C., Van Hiep V.,Van Phuong V.,Quoc Thanh N.。

救護助手K先在證人席上敘述了他們剛進入年餘酒樓時見到的情景:吧檯後躺著兩個女人,都被捆綁著,已經死亡。一個女孩子躺在其中一名女子的胳膊裡,身體被桌布包著。他們可以看到孩子的腦袋和肩膀。這個女子的身體壓在這個孩子身上。K把那女子挪開一些,以便把孩子拉出來。孩子的身上全是鮮血。接下來,救護人員W檢查了一下,看看孩子是否受了傷。檢查的結果是,孩子絲毫沒有受傷。

然後,救護人員陳述道,他們發現了旁邊一個關著燈的房間(儲藏室),於是他們要求警察去看看那裡是否還有人。那名警察這才去查看,在那個房間裡又發現了一具死屍,一件毛衣裹在他的腦袋上,他被捆綁著,全是鮮血。

他們把孩子交給警察看管。一會兒後卻發現孩子在餐館裡奔跑起來。他們趕緊攔住她,W把她抱到沙發上,讓第二輛救護車的人員看管。然後,他們發現儲藏室裡那血泊中的人還活著,「他的大腳趾和雙手被捆著」,「看不出腦袋上是否有傷,但他血流得很厲害。」他們就把他送上了救護車,送往醫院。

由於不能排除還有凶手在這幢房子裡的可能性,他們沒有檢查其他死者。他們抱怨警察在當時很不負責任,「他回答不了任何問題,就拿著個電子相機跑來跑去,也不給我們任何應該給我們的安全保護。」

然後,律師提出一個問題:為什麼K和W這兩名救護人員的證詞幾乎是一模一樣的。於是他們問他們,警察當時向他們提問時是分別提問的,還是在一起。他們說,當時他們都坐在一個房間裡,只是警察分別向他們提出了問題。於是,這筆帳又得算在警察頭上:至少這種訊問方法是很不專業的,不負責任的。

律師爆料:疑是從犯之一此前可能剛在埃森作過案

在11月12日的庭審中,出現了一件罕見的事情:兩名不來梅的律師(羅瑟和海姆薩特)「揭發」,說是4名疑是從犯中的一人完全可能在1月21日(即錫滕森血案兩周前)參加了北威州埃森市的一起至今未偵破的搶劫案。

這兩名律師提出的根據有兩個:一是埃森案與錫滕森案有驚人的相似之處;二是這名疑是從犯的手機。這個手機在他被捕時就被沒收了,上面存著他發給埃森受害人的短消息。兩名律師說,他們是從已達4萬頁的調查材料裡發現這個情況的。而警察、檢察署至今並沒有發現。此外,他們還引證了一名越南證人剛提到的情況:生活在不來梅的越南人在傳說,這名所謂從犯擁有的一台手提電腦是他從埃森搶來的。

這件事情聽上去很奇怪:律師為什麼要揭發疑犯,而不是為疑犯辯護?地方報紙的報導分析道:如果這個所謂從犯的埃森犯罪事實被證實,那就推翻了至今為止的一個判斷:所有7名受害者都是現在被認為主犯的人開槍殺害的,而且是他一手策劃的。這麼看來,這兩名律師應該是這名被認為是主犯的人的律師(報導中沒有說),他應該是為這名主犯減輕罪責。

庭審中還發生了一個也可以說是奇怪的情況:那名越南證人正是案發之初警察請來給專案組當翻譯的人,而他早就跟所謂主犯和他的弟弟認識,也認識被認為先前在埃森也犯了案的那個人。

這個證人說,他在90年代就認識這幾個人,是在他當助手的不來梅基督教會裡認識的。那是他還是大學生,他是學習建築工程的。他說,那名所謂埃森疑犯給他的讀書過程以很大幫助,「他像對一個大哥哥那樣的尊敬我。」他把疑是主犯描繪成「敬畏上帝的、內向害羞的、有良心的人」。不僅是他,那個教會的負責神父和負責監獄中靈魂照料的神父也把這名主犯描述成「正直的、信教」的人。

通常,一個謀殺案至少要開庭幾十次,持續一年以上時間。有何進一步的發展,德國之聲將作後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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