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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09 UN Kinderrechtskonvention

2009年10月6日

20年前,也就是1989年11月,聯合國全體大會針對佔地球總人口三分之一以上的年齡在18歲以下的群體通過了「兒童權力公約」,那麼,如今這一群體的人權現狀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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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茲別克斯坦兒童在採摘棉花圖片來源: Nadejda Atayeva/Human Rights in Central Asia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新聞發言人黑爾佳‧庫恩為人們解釋了兒童權利公約的必要性:

"兒童尚未成年,他們無法做成年人所作的一切。他們需要特殊保護。所以他們也需要一個使他們受到保護的特殊環境。成年人為此承擔責任。所以人們有必要確定兒童權利,並使其得到落實。"

公約中的第54款首次在一個具有國際法約束力的條約中提及政治公民權,兒童的文化、經濟和社會權利。此項公約以書面形式確保所有18歲以下的地球居民享有生存、成長、受保護和參與權利。在1945年聯合國成立後達成的許多國際條約中,兒童權利公約位居首位,至少是在書面上。黑爾佳‧庫恩認為: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是受到最多國家,以最快的速度批准通過的公約。除美國和索馬利亞之外,所有國家都批准了該公約,這就是說,上述國家有義務遵守該公約。"

公約的落實情況並不理想

但到目前為止,公約的落實情況並不能盡如人意。黑爾佳‧庫恩說:

"一方面,警惕侵犯兒童權利的意識在不斷提高。現在人們已將其視為一種犯罪行為,並對犯罪行為的幕後凶手進行部分司法追究,比如用兒童兵參戰,對兒童進行性剝削,強迫兒童從事艱苦勞動等。但這些問題遠沒有得到解決,我們必須付出艱苦的努力。"

目前人們已就該公約另外製定了兩項附加備忘錄,目的是禁止雇傭兒童兵,禁止將兒童作為人口販賣,賣淫和色情業的剝削對象。但到目前為止,附加備忘錄只獲得不足世界三分之一國家的批准。

在戰勝愛滋病的鬥爭中,兒童的處境明顯處於劣勢。2009年9月底,由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世界衞生組織以及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共同發表的一項調研結果就證實了這一點。該報告指出,世界各地感染愛滋病毒的兒童獲得的醫療救助明顯少於成年人,儘管近年來,製藥業因迫於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以及其他兒童權利組織的壓力,專門為感染愛滋病毒的兒童研製醫藥。

在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誕生20年後的今天,兒童權利是否依舊處於人權的陰影之中呢?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新聞發言人庫恩女士認為,鑑於業已取得的進步,人們不能籠統地做出這樣的結果,但是,庫恩女士認為:

"在世界範圍內,每兩個兒童中就有一人受到不公待遇。他們無法享受最基本的保障,比如無法享受清潔飲水,沒有固定住所,無法上學,得不到足夠的食品供應等。"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擔心,世界性的經濟危機會使這一局勢更為嚴峻。 為此,庫恩女士指出,在此次金融和經濟危機中,貧窮國家尤其受到嚴重衝擊,大家必須付出努力,確保那裡的兒童免受更為不利的影響。但事實是兒童遭受不利影響的危險極大。

作者:Andreas Zumach /祝紅 

責編:樂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