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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宣佈依據《香港自治法》制裁中聯辦5名官員

2021年12月21日

美國國務院本周一點名香港中聯辦副主任陳冬、何靖、盧新寧、譚鐵牛和尹宗華破壞香港自治。這5人已在今年7月被美國政府列入制裁名單。美國國務院此次還警告說,與這5人開展業務合作的外國金融機構將受到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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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 | Ned Price Sprecher des Außenministeriums
圖片來源: Kevin Lamarque/Pool/AP/picture alliance

(德國之聲中文網)本周一(12月20日),美國國務院公佈了依據《香港自治法》向國會遞交的報告(Hong Kong Autonomy Act Report to Congress)。報告中點名批評香港中聯辦副主任陳冬、何靖、盧新寧、譚鐵牛和尹宗華破壞香港自治。

去年7月,美國前總統川普签署《香港自治法》(Hong Kong Autonomy Act),另外簽署行政命令,終止香港在美國法律下的特殊地位,以懲罰中國對香港的 「壓迫行動」。這項《香港自治法》要求國務卿向國會定期通報實際幫助中國破壞《中英聯合聲明》或《香港基本法》承諾的海外人員,與他們有生意往來的金融機構也會受到懲罰。

路透社指出,去年以來依據《香港自治法》已經有39人被列入制裁名單。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賴斯指出,與最新報告中列出的個人從事重要商業交往的外國金融機構將會受到制裁。

報告對「北京明顯剝奪香港人在12月19日舉行的香港立法會選舉中有意義發聲的努力深表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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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為止,美國尚未對任何與依照《香港自治法》被列入制裁名單的人員發生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實施制裁。

根據《香港自治法》的規定,美國財政部必須在國會報告公佈之後的30到60天內對是否有金融機構違反規定進行確認。

違反《香港自治法》的金融機構可能會受到二級制裁,包括禁止美國貸款、外匯交易、地產買賣、出口和轉移等等。

今天(12月21日),中國外交部新聞發言人發言人趙立堅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表示,美國政府依據國內所謂《香港自治法》,宣佈對中國中央政府駐港機構有關負責人實施制裁,「這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嚴重干涉中國內政,是非法無效的。中方對此堅決反對,強烈譴責」。

趙立堅說:「需要指出的是,今年7月美方借發布所謂『香港商業警告』,已經宣佈對包括上述5名香港中聯辦副主任在內的7名中方官員進行制裁。中方根據《反外國制裁法》,對美方有關人員進行了對等反制。美方現在變換名頭,以所謂《香港自治法》為由,對上述人員再宣佈一遍制裁,這我就不明白了。這種行徑實在荒唐,令人不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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