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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20萬在德沒有固定居留的人轉正?

2006年11月16日

11月16日,德國聯邦以及各州的內政部長將召開秋季會議,其中一項議事日程就是討論對持容忍拘留簽證的外國難民予以長期居留權的規定。據媒體報導,各黨派在長時間的討論後已就新規定的基本點達成了一致,即在德生活8年以上的單身難民以及在德生活6年以上的有子女的家庭可以獲得德國的長期居留權,其前提條件是當事人必須能夠自己謀生。目前德國生活著近20萬沒有固定居留許可,隨時可能被驅趕回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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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當中有的已在德國生活了6年,仍然每幾個月申請一次居留延長圖片來源: AP

近20萬在德國沒有固定居留許可的外國人中有約12萬已經在德國生活了六年以上。相當一部分持容忍居留簽證的外國人來自前南斯拉夫,比如伊迪克一家。這個有著4個孩子的家庭來自塞爾維亞南部的布加諾瓦克村,已經在德國生活了16年。孩子們的父母現已離異,父親不久前被遣返回國。孩子們現在都在上學,能說流利的德語。他們的律師迪克曼介紹說:


「這些孩子已經非常好地融入了德國社會。 孩子們很有藝術天賦,愛好音樂,積極參加社會活動,在學校的表現也很好。但另一方面,他們的父母儘管間或有工作,但時間不太長。也就是說,這個家庭中父母從經濟和社會角度沒有很好地融入社會,儘管他們在德國已經很長時間了。但孩子們卻充分利用了他們擁有的機會。」


但是,迄今為止,很好地融入了德國社會卻不能保證不被遣返回國,相反按照現行法律,只有外國人不是因為自己的原因不能回國時,他才能夠獲得居留許可。迪克曼說:


「外國人局通常從客觀的條件來定義外國人是不是因自己的原因不能回國。他們說,如果客觀條件允許,比如機場開放,使館辦公,那麼如果這個外國人還要留在德國,那麼就是他自己的責任。人人都可以離開。目前有關部門的審批就是僅僅以此為依據。」


主觀的原因,比如這些外國人在生活在德國的數年裡與德國建立的社會聯繫,卻往往不被考慮。伊迪克家的四個孩子有3個是在德國出生的,如果回到塞爾維亞,他們既不會那裡的語言,也沒有什麼關係。


德國一些管理法院考慮到這些外國人在這麼多年後已經成為「事實上的本國人」,因此給予他們居留權。但是杜塞道夫的管理法院卻沒有遵循這樣的路線:11月9日,該管理法院拒絕了伊迪克一家的第三次緊急申請。他們的容忍居留沒有獲得延長,居留許可離他們更加遙遠了。


德國內政部長朔伊布勒長期以來就表示贊成制定有關居留權的法規,並且得到了社民黨的支持。獲得固定居留權的前提條件是當事人必須證明自己已經很好地融入德國社會,比如德語良好,孩子必須上學。北威州負責外國人融入社會事務的部長拉切特也贊成通過這樣的規定,他說:
「據估計,能夠獲得這種居留權的大約有20萬人。因此,重要的是在今年秋季就找到一個解決辦法。這樣,那些在這裡長期生活並且融入德國社會,和自己的家人說德語的孩子們,就能夠有發展的前景。他們可以在這裡找工作,長期在德國生活。把那些受過良好教育的年輕人趕走,又費勁地把外國人聘請來,教他們學德語,這不是在做沒意義的事嘛。」
巴伐利亞內政部長貝克施泰因則反對這樣慷慨大方地給與居留權。他認為,外國人獲得居留許可的標準應該是孩子在學校裡成績超過平均水準,父母有工作。批評者卻指出,這樣的要求與現實相距甚遠。因為按照新的移民法,持容忍居留簽證的人只有在很少的情況下才能獲得工作許可,比如他不會在近期內被驅逐,必須有護照,沒有德國人或來自歐盟國家的外國人願意要這個工作崗位。


人權組織估計,目前的計劃可能會引起大規模的驅逐浪潮,而不是真正制定出居留權法規。比如說目前生活在德國的大約1萬名伊拉克人據稱暫時就不在居留權考慮之列。貝克施泰因表示,應該先等伊拉克危機解決之後再說。教會長期以來也呼籲制定居留權條例。基督教教會理事會主席胡伯表示:

「我呼籲解決這些所謂的老問題,明顯減少所謂非法居留者的數量。在很多情況下,僅僅因為這些人出於各種原因只被容忍居留,沒有正式居留許可就將這些人稱為非法居留者是不公平的。讓他們獲得居留身份是非常可能的。我想為此大聲呼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