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居住到期 劉曉波仍被關押
2009年6月9日《零八憲章》簽署人之一北京學者劉曉波去年12月8日被北京警方從家中帶走。今年年初,警方口頭告知劉曉波的妻子劉霞,對劉曉波採取的是監視居住。劉曉波的辯護律師莫少平在接受本台電話採訪時介紹說,按照中國法律規定,監視居住的期限最長不能超過6個月。莫少平律師表示,如果"公安機關沒有其它任何理由繼續羈押偵辦,就應該6月8日前釋放劉曉波"。他說:"如果繼續偵辦就必須採取另外的強制措施,例如拘留,取保候審等等。但不能再以監視居住的名義再限制劉曉波的自由。"
昨天,劉曉波的妻子劉霞從北京警方獲得的說法是:他們繼續偵辦劉曉波的案子。莫少平律師說,"公安機關要繼續偵辦案件,就應該明確告知親屬繼續偵辦對劉曉波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是什麼,是拘留、取保候審、還是逮捕"。莫律師解釋說:"沒有這方面的明確告知,或者無形中還是繼續以監視居住的方式對劉曉波限制人身自由,這就是嚴重的違法。"
從去年劉曉波被警方帶走到現在,劉的妻子劉霞只被允許兩次同丈夫見面。每次都是警方去接劉霞,把她帶到會面地點。莫少平說,北京市公安機關沒有對劉曉波在其合法住所進行監視居住,也不允許劉的親屬和他一起居住,同時阻礙辯護律師同劉曉波見面,這些都是公安機關違法法律規定的做法。作為辯護律師莫少平就這三點向北京市公安機關提出問詢,但是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他說:"我們作為劉曉波的辯護律師會繼續向檢察機關提出反映。公安機關在劉曉波的案件嚴重違法相關法律規定。作為檢察機關有權來糾正或者指定糾正違法做法。我們向北京檢察署提交相關的律師意見,希望作為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的職責,糾正北京市公安機關的錯誤做法。"
莫少平表示,對於北京警方今後將如何對待劉曉波案件,現在不便推測,"我只能說,按照法律規定,如果(公安機關)想繼續偵辦劉曉波的案子,不能再以監視居住的名義限制劉曉波的人身自由,我只能說這點,至於往下想對他拘留逮捕,你得出具正式的法律手續,得告知他的親屬。"
作者:洪沙
責編:葉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