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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石油罪:死罪

2006年7月31日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最近批准了對兩名石油盜竊團伙首要分子的死刑判決,案犯丁漢勤和羅星國被執行死刑。這是中國首次對盜竊石油的犯罪分子處以極刑。世界報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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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石油的油耗子首領可以被處死圖片來源: dpa

「這樣,對嚴重的盜竊能源行為,中國實際上可以處以死刑,儘管對此並沒有法律依據。盜竊並不屬於中國刑法規定適用死刑的68種罪行。今年四月,北京安全部門公開要求最高法院提高懲罰尺度,以最高刑罰威懾嚴重盜竊石油和天然氣的行為。公安部門向司法部門發出呼籲的背景是,由於中國近來能源價格上漲,盜竊能源現象增多。

2002年以來,警方共記錄了一萬兩千件盜竊輸油管道和煉油廠以及油罐車石油的案件。警方統計數字表明,2002年以來有9404名被報紙稱為『油耗子』的石油竊賊被捕,他們用偷來的燃料經營7500個非法的加油站和小煉油廠。2005年共逮捕了2877名石油盜竊分子,他們盜取的石油價值一億歐元。北京安全部門負責人馬維亞說:不僅農民參與盜竊石油,一些地方有團伙在背後操縱,一些人甚至處於地方當局的保護之下,地方當局掩蓋盜竊石油的行為,以此推動地方經濟。

新設立的盜竊石油的罪名將使中國死刑判決和執行死刑的數字推向新的高峰,人權組織『國際特赦組織』說,中國被處死的人數多於全世界各國的總和。中國法學專家認為,2005年實際被處決的死囚人數可能為八千人。」

張慶洲的「唐山警示錄」

在唐山大地震三十周年之際,南德意志報報導了張慶洲的「唐山警世錄」,同時指出,青龍縣黨委書記冉廣岐在地震前四天無視禁令,向全縣發出地震警報,結果該縣除一人因心臟病發作死亡外,無一人傷亡。南德意志報最後寫道:

「冉廣岐這樣的人本來應在全中國當作英雄來對待,張慶洲的書也應該列入最暢銷書籍的目錄。但對於中國共產黨來說,地震的真相直到今天仍然是禁忌。地震後一個多月,1976年9月9日,毛澤東死去。今年是文化大革命結束三十周年,共產黨擔心,這些紀念日會引起人們討論黨的政治錯誤。

給媒體戴上口套的另一個原因是,現在離北京奧運會開始僅有兩年,政治局把發表地震警報定為高度敏感的事情。北京現在傳說地震觀測部門手中握有大型地震警報。由於政府喜歡搞神秘化的一套,所以難以確定這些傳言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