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涼州警方抓記者 撲朔迷離惹人疑

安靜2016年1月29日

甘肅三名記者「失聯」一事持續發酵。受到廣泛轉載的公開信次日遭到記者所在報社的否認。多家媒體及保護記者委員會對此事紛紛發表不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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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mbolbild Zeitungen in Ketten
圖片來源: Vladimir Voronin - Fotolia.com

(德國之聲中文網)本月初,《蘭州晨報》、《蘭州晚報》和《西部商報》駐甘肅武威的3名記者先後"失聯",引起媒體人的廣泛關注。

28日,一篇《致武威市涼州區委政法委的一封公開信》在網上流傳開來,多名新浪認證為記者的帳號轉載此文。《重慶日報》旗下的"上游新聞"網站報導稱,《蘭州晨報》負責人告訴該媒體,就在記者張永生被批捕的當日,該報撰寫了《致武威市涼州區委政法委的一封公開信》,闡述報社瞭解到的情況,並表示,案情存在諸多疑點,當地公安或"釣魚執法"。

公開信還稱,張永生被兩次更換罪名:1月7日的罪名是涉嫌嫖娼而被拘;一周後的1月14日,以涉嫌敲詐勒索刑事拘留。根據公開信,記者曾因輿論監督報導被包括武威市當地警方在內的多部門官員"多次威脅",呼籲當地警方"迴避"該案。上游新聞表示,從多個渠道獲取了這封公開信,並證實了信件的真實性。

然而,《蘭州晨報》29日在其新浪認證官微上發表聲明: " 本報一名記者涉嫌敲詐勒索一案目前司法機關正在調查,本報未曾在網路發表任何公開信。1月28日晚開始流傳的《致武威市涼州區委政法委的一封公開信》系何人在網路所發,本報將進行調查。"

德國之聲記者致電《蘭州晨報》,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並未撰寫和發表這封公開信,而且正在調查信件來源,目前尚無法對公開信內容發表任何看法。

眾說紛紜

鳳凰網29日則報導,(《新快報》前知名調查記者)劉虎向鳳凰網確認了公開信的真實性。"他們(指《蘭州晨報》)前天寫這封公開信,打算昨天刊登在報紙上,但可能有領導反對吧,於是就私下裡流出來了。"

甘肅武威涼州區政府27日在其官方網站"涼州網"發布消息稱:"1月25日,涼州區人民檢察署依法決定,犯罪嫌疑人張某生涉嫌敲詐勒索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雒某某涉嫌敲詐勒索罪,直接移送起訴;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由公安機關繼續偵查。同日,張某生被執行逮捕,雒某某、張某某被依法取保候審。" 文章的署名是"涼州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

德國之聲記者致電武威市涼州區政府,當地工作人員稱這裡是區政府辦公室,並不瞭解公開信的事情。當被要求接通新聞辦公室的電話時,這名工作人員稱:"沒有新聞辦公室!哪有什麼新聞辦公室?!"

保護記者委員會(CPJ)周五發表聲明表示,貪污腐敗在中國部分媒體中盛行,但是張1月7日以來被扣押的原因很可能事關政治。該委員會亞洲項目主任迪茨(Bob Dietz)對德新社說:"指張永生涉嫌敲詐勒索罪看上去是對他進行批評性報導的懲罰,相關法律程序似乎也非常不正規。"

China Menschenrechte Pressefreiheit Bob Dietz Pressekonferenz in Peking
保護記者委員會亞洲項目主任Bob Dietz(資料圖片)圖片來源: AP

關於警方抓記者

三名記者失聯一周多後,武威市公安局18日發布消息稱:"1月7日,武威市公安局涼州分局民警在執行社會治安大清查專項行動中,查獲一起違法犯罪案件,其中一名違法人員叫張某某。…… 1月18日,武威市公安局涼州分局以涉嫌敲詐勒索罪提請涼州區人民檢察署對張某某等3人提請批准逮捕。"

自稱為"中央重點新聞網站"的光明網29日發表題為《涼州警方抓記者再顯警權改革必要性》的評論文章。文章指出:"由公安部馬上接手直接辦理地方警方抓捕記者而引起全國關注的案件……是維護警權權威的明智之舉。當然,作為領導指揮和監督機關,公安部不可能親自辦理所有引發全國關注的案件。而這就更加凸顯了警權結構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新湘報》首席評論員當天發表文章《涼州警方抓記者:沒有新聞監督的社會走向何方》表示:"這段時間,一線記者因工作職務行為,而被警方冠以各種罪名'依法採取措施',可謂屢見不鮮,輕則有'涉嫌嫖娼'的,重則有'涉嫌敲詐勒索'的,再重則有'涉嫌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 文章繼續分析:"表面上看,是以警方為代表的國家行政機關依法對記者的違法案例進行查處,如此以來倒也無可厚非;然而不憚的揣測,透過現象看本質,則是被譽為'第四權力'的新聞輿論監督權,被行政權為代表的公權力的擠壓、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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