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機場爆炸案被告獲刑八年
2017年2月17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去年6月12日,被告人周興柏在上海國際機場引爆自制爆炸物後導致3名旅客受傷。法官在宣判時表示,被告因個人生活和感情不順而採取極端發洩不滿。周興柏爆炸罪名成立,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進行攻擊行為時周興柏29歲。他用煙花製作了簡易爆炸裝置。
法庭在一份聲明中稱,周突然從背包中拿出爆炸物,投向正在辦理登機手續中的三名乘客,隨後從背包中拿出匕首,企圖割頸自殺。
儘管周受生活和感情變故的打擊,但經司法鑑定中心鑑定,被告無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中國警方稱,周興柏,1987年出生,貴州省銅仁市德江縣人,高中文化水準。2014年,輾轉到崑山打工。
法院在聲明中還表示,其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因此要依法從重打擊。
2013年,一個坐著輪椅的殘疾男子在首都機場聲稱自己有"炸彈",隨後發生了劇烈爆炸。最終該男子獲刑6年。
嚴嚴/樂然(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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