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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娜娜唱《我的祖國》踩政治紅線  或遭重罰

文木 綜合報導
2020年9月28日

央視國慶晚會官宣了明星嘉賓名單,台灣藝人歐陽娜娜將參加《我的祖國》的歌曲合唱。此舉不僅引發台灣民眾嗆聲,也可能因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面臨高達50萬台幣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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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esische Cellistin Nana Ou-Yang
台灣藝人歐陽娜娜資料圖片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Chen Yichuan/Imaginechina/dpa

(德國之聲中文網)根據搜狐新聞報導,中國國慶節將至,央視將舉辦一年一度的國慶晚會,上周末,央視正式官宣了明星陣容,其中顯示,歐陽娜娜將和其他歌手共同合唱《我的祖國》,另外一名台灣歌手張韶涵將參與一首抗疫歌曲《守護》的合唱。

罰款高至50萬台幣

台灣陸委會隨即表示正在密切關注事件。中央社報導,該機構指出,中共這種安排目的是宣傳"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對台施壓。陸委會指出,面對日益嚴峻的兩岸情勢,國人應以國家整體利益為前提,赴中國大陸從事相關活動,並稱將密切關注情況,若有涉及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將依法查處。

台灣文化部本周一(9月28日)也表示,若陸委會確認有違法事實,文化部將依法處置,根據法律,最高可處罰50萬台幣(約合12.5萬人民幣)。

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1條相關規定,台灣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從事下列行為:一、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 (構) 、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 (構) 、團體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 二、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涉及政治性內容之合作行為。 三、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聯合設立政治性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明報》報導,陸委會相關統計資料顯示,2013年至今,因違反有關規定而受罰有30多人,主要擔任大陸政治團體職務。就在幾個月前,為上海東方衛視當記者的台灣人張經義被陸委會指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他是東方衛視駐美國白宮的記者。聯合新聞網相關報導指出,陸委會認為,東方衛視為黨務系統、政務系統所屬單位,因此張經義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其進行罰款。

女版黃安?

台灣行政院長蘇貞昌昨日(9月27日)接受媒體採訪時,對台灣藝人將在中共國慶晚會唱"我的祖國"做出回應,他說,享受自由民主與健保資源,身為公眾人物還跑到對岸唱不適當的歌。國人自有公平。不少台灣網友也表示不滿,諷刺歐陽娜娜是"女版黃安",也有人說"要放棄台灣國際了嗎!!!有骨氣一點好嗎"。歌手黃安曾堅定表明了"反台獨"立場,他近年來經常舉報藝人為"台獨分子",使後者失去在大陸的演出機會,舉報對象包括林旭佐、王大陸、盧廣仲、黃秋生、周子瑜等。

歐陽娜娜目前沒有發文正面回應此事。在國慶晚會預告片中,她接受採訪時說:"大家一起合唱,又是一種特別澎湃的方式,覺得期待又激動"。張韶涵則表示:"因為疫情的關係,讓我感覺我們唱這首歌的時候,是濃濃的愛與正能量想傳遞給大家。"

這並非是歐陽娜娜首次陷入政治風波,也不是她首唱愛國歌曲。就在去年,她因為在直播影片中將去中國工作形容稱"出國"工作而被中國粉絲質疑其政治立場。 然而,發文後質疑她台獨的言論並無減少,反而導致不少台灣網友指責她"賣台",並使用了諸如"歐陽支娜"和"江西娜"在內的極端稱呼方式。 歐陽娜娜在事件幾天後接受央視採訪,強調發布的文字及聲明都是她內心深處最真實的想法,甚至高唱《我和我的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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