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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發明家的苦惱:申請專利先交巨款

Sabine Kinkartz2007年4月4日

如果一個人就一項創造發明申請專利的話,就能在一定時間內保護該項發明,並能夠獨享它的使用權。但是,發明人在遞交專利申請時,必須列出該項技術的所有細節,以為進一步創新提供基礎條件。這其實是一個進步,但卻讓歐洲的發明家們不堪重負。在歐洲,申請一項專利的平均費用是兩萬歐元,而且還不是全歐有效的。因為目前歐洲還沒有一個統一專利。本周三(4月4日),歐盟的相關專員再次嘗試改變這一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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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進德國專利局的「深閨」?先拿錢來!

約爾根-圖曼不僅是德國工業聯合會的主席,也是一個企業家。他擁有一個康采恩集團,而威斯特法利亞公司是該集團中的一員。該公司新近完成了一項非常重要的發明,一種更為柔軟但同時密封性更好的金屬管,可以用於製造載重卡車排氣管。該公司為這種金屬管申請了專利。圖曼為此可真是花了好大一筆錢,「我能對您說,如果您希望在超過50個國家申請專利的話,這筆費用很快就會達到幾十萬歐元。我們在這兒談的可是真金白銀。」

在歐洲申請專利的費用是美國的11倍,是日本的13倍。而在這些費用裡,有些純屬官僚主義障礙。儘管在慕尼黑有歐洲專利局,但它並不是歐盟的官方機構,也不能發放歐洲範圍內通用的專利許可。因此每年上交的大約20萬項專利申請都必須單個註明,該項發明需要在哪些國家受到保護。必須在每個相應國家都聘請一名專利律師,當然還有翻譯。官方語言是德語,英語和法語,另外加上申請專利所在國的語言。企業家圖曼認為這根本毫無必要,「語言看起來是一個肯定無法解決的問題。在面臨全球挑戰的時代,專利申請方面上複雜的翻譯工作將使我們一敗塗地。倫敦語言公約可以從很大程度上減輕這些工作。這將大大降低費用。」

迄今為止有十個歐洲國家簽署了倫敦語言公約,根據這份文件,只需要翻譯專利名稱,而無需對專利的描述和聲明進行翻譯。這樣可以減少三分之二的翻譯費用。但是法國,西班牙,還有葡萄牙和義大利都不願意簽署這份協議,而這對於建立歐洲統一專利將是非常重要的一步。自從1975年歐洲專利局建立以來,在這一問題上就一直爭論不休。德國司法部長齊普裡斯很清楚這一點,因此她也認為在這一領域不會出現太大的變化:「我們歐洲的專利申請系統雖然有待改進,但還是正常運轉的。我們在很多國家擁有高度的管轄權,與各專利局也合作密切。我們必須在這個基礎上繼續努力,建立一個歐洲統一的專利系統。只有做到這一點,歐洲才能長久保持經濟競爭力。」

德國的歐盟輪值主席國任期將到今年六月底結束。齊普裡斯將和歐盟內部市場專員麥克裡維一起,利用這段時間盡力推動陷入停滯的改革辯論。麥克裡維表示將把工作重心放在司法管轄權方面。因為,在出現專利權糾紛後,由哪個法庭受理,按照哪國的法律程序審理,這個問題和語言問題一樣,都是非常具有爭議的。歐盟內部每年有大約1300起專利糾紛案件,德國法庭受理了其中的三分之二。德國法院在這方面享有國際聲譽,而且審理速度相對來說比較快。麥克裡維希望保持各國的主管機構,但是又怕專利在不同地區會受到區別對待。因此他認為,應該另行建立一個歐洲專利法院。麥克裡維說,「迄今為止的情況是,每當我們在會談中就一項方案即將達成一致時,總會在別的地方又出現一些問題。如果我現在說,我們會做些什麼的話,那麼所有人都會把注意力集中到這一點上來。這樣的討論是不會有結果的。我現在只是給出我的解釋,然後拋磚引玉。」

其實大家都知道,為了應對全球挑戰,歐洲應該有一個統一的專利權系統。麥克裡維表示,這是針對專利權改革的最後一次努力,而在一年前他宣佈啟動相關改革進程是也曾經如此表示。當時,他的表態引起了巨大反響。僅僅是歐洲工業界就遞交了超過2500份建議書。其中共同的呼聲是,歐洲專利法應該是統一的,公平的,經濟上能夠承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