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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案」,律師啟動追責程序

anonym.Chinesisch2013年8月15日

今年4月發生的復旦投毒案,使沉寂多年的清華大學19年前的「朱令鉈中毒案」重回公眾視野。近日,朱令家人委託的律師向清華大學發出律師函,這也意味對該校啟動了法律追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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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mbolbild Todesstrafe Giftspritze. 51220155.JPG Giftspritze - lethal injection. Erstellung: 07.10.2009. Copyright: Bilderbox
圖片來源: BilderBox

(德國之聲中文網)今年4月,上海高校復旦大學的投毒案,使19年前發生在清華大學的"朱令鉈中毒"案重回公眾視野; 5月,雲南凌雲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春光接受朱令家人委託成為代理律師。據李春光向德國之聲透露,8月9日他已向清華大學投遞了他和另一位律師共同簽署的《律師函》,追蹤系統顯示8月10日清華大學校方已經簽收,這也意味對該校法律追責程序正式啟動。

1994年,時年20歲的清華大學化學系二年級學生朱令首次出現奇怪的中毒症狀,未能在入院醫院查出病因。1995年3月,朱令再度出現嚴重的腹痛、脫髮、肌肉麻痺以及呼吸衰竭等症狀,一度生命垂危。朱令同學通過網路向國外醫學專家求助,最終被北京協和醫院確診為鉈中毒。1995年北京警方立案,鎖定朱令同寢室同學孫維為唯一嫌疑人,問訊多個小時後將孫維釋放。1997年,在公眾壓力下北京公安局首次拘審孫維,孫否認投毒;1998年,北京警方宣佈無確鑿證據,案件結辦。2006年,孫維移居美國,多次公開聲明自己沒有投毒。

今年5月,重回公共話題的"朱令案"一度成為網路最熱門話題,民間追責聲不止。在美華人還曾發起白宮"請願"活動,要求美國政府驅逐此案當年的嫌疑人孫維,以讓她回國接受重新調查。中國官方在網路上全面封殺"朱令案"消息,但網路封殺未能阻止公眾熱議,相繼有網友人肉搜索出相關人員家庭背景和剖析案情。5月7日,香港《南華早報》報導指中國網民質疑較多的一點是孫維顯赫的家庭背景,疑權力干預了司法。5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透過官方微博回應:"專案組始終堅持依法公正辦案,未收到任何干擾。未獲取認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證據。礙於證據滅失等客觀因素,此案最終無法偵破。"

香港《蘋果日報》在報導中稱:北京公安在1995年立案,並鎖定嫌疑人為朱的同學室友孫維,因為據稱孫妒嫉朱,且是唯一有機會接觸鉈、同時又與朱密切接觸的人。該報導還歷數孫維家世:爺爺孫越崎是民革中央名譽主席,95年去世前深得時任中共總書記江澤民敬重;堂叔孫孚凌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父親孫大武是民革中央委員。

A man walks in front of the engraved wall depicting a Chinese character that means "law" inside the Hefei City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where a murder trial of Gu Kailai, wife of disgraced Chinese politician Bo Xilai, takes place Thursday Aug. 9, 2012 in Hefei, Anhui Province, China. The court heard in the one-day trial that Gu got British businessman Neil Heywood drunk and fed poison to him. (Foto:Eugene Hoshiko/AP/dapd)
對清華大學的法律問責程序啟動圖片來源: dapd

另據今年5月6日,中國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新聞縱橫》報導,朱令的父親吳承之透露,根據公安部的一份材料,朱令案已1998年結辦。1998年8月25日,公安機關告知朱令父母,由於證據不足,解除對孫維的嫌疑,並取消之前對她的出國限制。而朱令父母2008年曾向北京市公安局提出申請公開朱令案的偵破過程和結果,被北京市公安局拒絕。李春光也向德國之聲透露,早在兩個月前,北京市當局已對代理人和家屬要求訊息公開的申請給予答覆,本月內將啟動行政復議程序。

李春光認為時隔多年之後,"朱令案"背後依然有強大的社會背景,但無論如何,對清華校方的追責應該是為朱令追索正義、最為可行的第一步:"從各個角度來看,一個清華大學學生,在接受教育期間,在校內發生了'被投毒事件',而這種物質又很特殊,清華大學又有這種物質,我們覺得從人、事、時間、地點上,幾個要素都和清華大學有直接的關係,我們覺得清華大學應該對這個事承擔相應的責任。清華大學只在早期承擔一定的責任,在後來長達10幾年的時間也無所作為,即使在這個案子引起社會重新關注後,清華大學也置若罔聞"。但李春光也表示此次的《律師函》並沒有明確的訴求,目前希望與清華大學先建立起溝通的渠道。

網友"劍峰1102"評論道:"真兇得不到嚴懲,這是關注朱令中毒案的人們最不願看到的結果。對校方的追責是應該的,畢竟負有管理等方面的責任。但是當初沒有及時破案的責任,不應該追究嗎?社會呼聲那麼高,為什麼就不能重啟調查?究竟有無不利於偵查破案的人為因素?疑雲難散!"

作者:吳雨

責編: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