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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回歸廿一年 香港法治面對內憂外患?

2018年7月2日

過去一年香港多宗社運案件判刑多人入獄,引起爭議。愈來愈多聲音質疑:香港引以為傲的司法獨立變質了嗎?《德國之聲》專訪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在憲法專家眼中香港法治正受內外夾擊。但他更憂慮,壓倒法治堡壘的最後一根稻草,也許是城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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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monstrationen in Hongkong für verurteilte Studentenführer
佔領運動學生領袖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去年被改判監6至8個月,示威者上街抗議判刑,圖左是時任律政司長袁國強。圖片來源: Reuters/T. Siu

(德國之聲中文網)回歸21個寒暑,不少人認為一國兩制界線逐漸模煳,法治制度被視為最後一道防線。在外界眼中,陳文敏是法律界的開明派——香港唯一的名譽資深大律師,在香港大學擔任法律學院達12年,現時是大律師公會執委。他多次抨擊人大釋法一地兩檢破壞香港法治,為普選方案建言,自己也曾遭親建制派阻止出任港大副校長。見證法治堡壘經歷風風雨雨,他卻認為要反省的不只當權者,還有民主派。

梁天琦囚六年較極端

六月,香港再有社運領袖成為階下囚。27歲的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因為暴動和襲警罪名成立被判入獄6年,同案另一被告盧建民判囚7年,是2016年旺角騷亂中刑期最重的兩人。梁天琦曾經是本土派領袖並主張港獨,這個消息引起巨大迴響。

Hong Kong - Johannes Chan Man-Mun Rechtsprofessor der Juristischen Fakultät der Universität Hong Kong
圖片來源: J. Chan

陳文敏接受《德國之聲》專訪時坦言:「梁天琦刑期的確重了一點,我認為4.5至5年較為合理,判6年是『去得比較盡』。」他解釋,騷亂中另一名燒計程車的被告只判囚4年9個月,梁天琦的所為並不比前者嚴重。對於外界的強烈反彈,他指從判詞看到法官對旺角騷亂的評價相當負面,認定參與者有預謀及主動犯案因而重判,而非梁天琦的身份而有特別考量。

「黃之鋒他們在示威時即使與警方有肢體衝撞,暴力程度也不重。他們還有公民抗命、抗議特首選舉不公等政治理由。」他認為,不能把旺角騷亂與其他社運案件相提並論,法庭也很難將政治動機列為減刑因素。「旺角案有被告辯解是長期對警察不滿,如果法官認為你蓄意行使暴力,那麼對不起,政治動機不會佔任何比重。暴力程度愈嚴重,考慮動機的比例會愈輕,這是無可厚非。」

上一次發生於香港街頭的暴動案,已經是半世紀前的「六七暴動」,當年示威者在鬧市放炸彈造成多人死亡,但大部分被告判刑卻不比旺角騷亂重,這也是梁天琦刑期最具爭議之處。陳文敏卻認為不能同日而語:「我們很難用50年前的標準衡量今天的社會,當年的政治環境和今天完全不同。反過來看,如果六七暴動今天再判一次,我相信會重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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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囚6年的梁天琦正在監獄服刑,他稍後須面對另一項暴動罪重審。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V. Yu

街頭走入監牢人數近年之最

2014年起連串社會運動和衝突引起的訴訟,至今大部分經已裁決。由黃之鋒等人衝擊政府總部、反東北規劃衝擊立法會、旺角騷亂到青年新政議員闖會議廳,過去一年多被判囚的社運人士達幾十人,是近年之最,當中包括不少標誌性人物。接下來還有戴耀廷等佔領運動發起人的案件,社運界都對結果不感樂觀。

陳文敏認同,個別法院重判社運案件是事實,近年判刑力度亦確實愈來愈重:「法院有其憂慮,所以在連續一系列判詞中都想釋放一個訊息:即使你有很崇高的理想,不等於甚麼都可以做。因為這是很危險的演變,是否有目的就能不擇手段?這會直接衝擊公民社會。」他強調,公民抗命確是法庭的考慮因素,但亦有界線:「法庭的出發點是,沒有任何公民權利容許用暴力達至目的。公民權利是建基於法治社會,一旦升級為暴力就不再是公民權利。」

Hongkong Berufungsgericht China
香港終審法院上的泰美斯女神,蒙上雙眼、手持天秤和劍象徵法律不偏不倚。圖片來源: Hong Kong Court of Final Appeal

司法獨立失守?法庭成眾矢之的

香港司法不獨立了嗎?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可以先瞭解一下香港人怎麼看。香港大學由1997年開始,定期為法治程度、司法制度公平度和法庭公正度三項指標進行民意調查。這三項指標在近年拾級而下,2018年初市民對司法制度和法庭公正性的評分,更加是七年來新低。

那麼誰在破壞法治?陳文敏不諱言,威脅這座司法堡壘的不只外憂,還有內患。「近年愈來愈多人把矛頭指向法院,這是令人擔心的趨勢。我覺得公民意識愈來愈薄弱,當我們談法治,卻愈來愈多人不知何謂法治,包括政府、建制派,也包括泛民那邊的人。」

「不符合其政治理念就說法庭不獨立,符合就說獨立,這是很片面的看法。」 政治死結不應由法官來解。他認為香港法庭仍能不受干預地判案,外界的質疑只因以立場掛帥:「你可以不喜歡法院判決,但不等於不獨立。我們絕對可以批評,但如果每每用政治角度解釋法院判決、衝擊法院,推翻司法制度後我們還剩下甚麼?一國兩制下,唯一區分兩制的就是司法制度,如果連這個也推倒了,還有甚麼保障公民權利?」

Protest von Anwälten in Hongkong
香港法律界數次發起黑衣靜默遊行,抗議當局破壞法治。圖為2014年抗議北京的《一國兩制白皮書》要求香港法官須愛國,陳文敏(前排)亦參與其中。圖片來源: Reuters

林鄭改變有限 政治封閉成絆腳石

造成今天的風氣,歸根究底是政治問題。「無處疏導矛盾是一大原因,政治上的封閉性把人推向極端。」上屆行政長官梁振英任內,是回歸後社會運動最頻密的時期。陳文敏慨嘆,過去數年當權者把溫和的大多數人對立起來,但林鄭月娥接任一年以來「改變卻很有限」,尤其褫奪議員資格和限制參選權等法律爭議,令民怨更難紓緩:「一個不包容的社會,是沒有辦法平息反對聲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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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對峙場面近年常在香港出現,陳文敏認為社會對立令改革寸步難行。圖片來源: Reuters/B. Yip

無論是激烈的衝擊場面,抑或相對平和的遊行集會,近年香港社運往往演化為警民衝突。大部分示威者遭起訴的罪名,例如非法集結、暴動罪,都是來自殖民地時代訂立的《公安條例》。雖然回歸前夕一度修例放寬,但最終被中方成立的臨時立法會推翻。聯合國人權組織曾經表示,憂慮當局利用此例限制集會自由。梁天琦案判刑後,末代港督彭定康 (Chris Patten) 也發聲批評《公安條例》容易被濫用針對社運人士。

身為人權法和憲法專家的陳文敏認同,《公安條例》賦予警方權力審批公眾集會和施加條件,的確限制了表達自由。「例如每年七一遊行都有很多爭議,這都是不必要的。警方責任只是協助集會舉行、安排交通,他們憑甚麼不批准集會?即使屆時有問題,警方完全有足夠權力控制場面,為何還要有權7天前審批?」

雖然贊成改革,他卻慨嘆社會氣氛時不與我:「 政府應該放寬法律限制,讓民怨有渠道紓緩 。但現在未必是最佳時機,當市民看到愈來愈多衝突,你很難引起社會共鳴支持收緊警權,達到共識。」

社運出路:尋找最大公因數?

一片無力感瀰漫之下,社會運動也陷入低潮。在這個十字路口上,人人都在問﹕出路在哪裡?在他看來,此時正正也是契機。「針對社會不公,可以有很多方法回應。 回想過去兩年很多衝突是不必要的,衝突背後你只能拿到一時的傳媒焦點,但你可以達到甚麼?我覺得法庭一連串的判詞反而讓社運人士反思,暴力衝突根本無法聚焦問題。純粹發洩不是我們社會要的東西,我們是否要用不一樣的方法,有創意地把社會問題帶出來?」

「任何社會運動一定要建基於大部分市民的認同,當你愈來愈背棄市民認同時,很多事你都很難改變得到。」

Hongkong Demo 10.12.2014
圖片來源: Reuters/A. Perawongmet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