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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公民社會概念帶給中國

2014年2月26日

歐盟-中國民間組織互換項目交流在科隆召開。NGO在中國的政治和政策環境,成為與會者討論的一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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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

(德國之聲中文網)"這是一個醜聞:歐洲與中國之間經貿交流如此頻繁,而NGO交流卻鳳毛麟角。"長期從事NGO工作的Patrick Ehring在2月24日於科隆召開的歐盟-中國民間組織互換項目(EU-China NGO Twinning Program)交流會上說。

這是一個歐洲和中國的民間組織工作人員的交流項目。它的目的是在兩個地區之間的民間組織、非盈利性機構及研 究人員之間建立可持續的合作夥伴關係。該項目的負責人蘇娜(Nora Sausmikat)對德國之聲說,歐洲與中國的關係越來越重要,政治、經濟上的交往也越來越多,影響著全球社會與生態。但是,與在塑造歐洲政治與經濟歷史中扮演的角色相比,公民社會在其間所起的作用還非常有限。她希望由德國亞洲基金會(Stiftung Asienhaus)與羅伯特‧博世基金會 (Robert Bosch Stiftung) 推出的這個項目,能夠填補這方面的空白。

通過這個互換項目,每年將有10位歐洲民間組織的代表與10位中國民間組織的代表,以中歐配對的形式成為"互換夥伴",互換到他們的夥伴機構的所在地去工作和學習4至8周的時間。

部分首批互換夥伴在會上交流合作學習的情況。Pieter Jansen來自荷蘭的扶貧組織Both ENDS,他介紹了在中國貧困人群中進行小額資助的經驗。來自Berlin Massive組織的Akim Walta帶來在廣州拍攝的影像,介紹了中國城市青年的活力,以及他們生存和發展的困境。來自英國的Chickenshed劇社成員Dave Carey講述了他在長沙和當地愛彌爾智障兒童康復中心的合作經歷。關注NGO發展的自由記者史明在會上做了主題發言,他認為中國NGO還處於話語準備階段,也受到政府很大的壓力,甚至不敢公開講出自己的主張,參與行動更是有限。

力爭絕對自主自決權

NGO在中國社會的公開發展於1995年開始。根據中國社科院2013年9月發布的《中國民間組織報告(2013)》藍皮書,截至2012年年底,中國共有民間組織49.9萬個,比2011年增長了8.1%。但是,根據從1998年到2003年由國務院頒布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基金會管理條例》三個行政法規,民間組織登記註册受到嚴格把關和限制,這些機構絕大部分屬於政府控制的NGO(GONGO),真正的NGO大多處於 "非法存在"狀態。

藍皮書稱民間組織已經步入"春天",2014年民間組織直接登記將在全國範圍內全面展開。去年11月發布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重點培育和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成立時"直接依法申請登記"。

除了語言、文化和方法細節之外,NGO在中國的政治和政策環境,成為與會者討論的一個重點。直接登記仍面臨嚴格的審批,這是否會導致NGO的進一步自我審查,也使得人權性質的NGO更加邊緣化?前來參加會議的NGO發展觀察者、海德堡大學非營利組織管理與治理專業學生蔣玲飛對德國之聲說,中國政府角色定位仍然不夠清晰,政府購買社會服務也應該增加透明度。蘇娜認為,中國NGO登記管理不民主也不公平。但是,她認為開放註册登記是好的方向。

蘇娜在會議的總結發言中說,期待通過這樣的交流,將歐洲公民社會和社會運動的概念帶給中國。歐洲NGO應該回到歷史的起點,去瞭解社會運動與政治環境的關係。會議發布的資料中介紹,歐洲社會運動早期發展,是建立在對國家機構的批判態度、力爭絕對的自主自決權的基礎上的。

作者:張平

責編:李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