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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門"後的河北大學校園"飆車案"

2010年11月3日

2010年10月16日21時30分,20歲的河北大學工商學院2010級光訊息科學與技術班學生陳曉鳳被"官二代"李剛之子撞飛,搶救無效死亡。事後,河北大學校方一度責令目擊學生保持緘默。11月1日,鑑定車速結果為每小時45-59公里的慢速,同時,河北保定公安局強迫家屬接受對死者進行解剖檢驗。11月3日,河北望城公安對律師要求重新鑑定車速的要求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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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超速肇事者的攝影機圖片來源: DPA

"我爸是李剛",又一中國權力背景下的交通肇事案件

2010年10月16日21時40分許,在位於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區的河北大學工商學院學生生活區,發生了目前社會廣泛關注的"官二代"校園"飆車案",致兩女生一死一傷。肇事車輛在被校區保衛處攔截後,肇事者李啟銘大聲叫囂:"我爸是李剛"。

一時間網路嘩然,中國網民很快人肉搜索出李剛系河北保定市一公安局副局長,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背後的權力背景浮出水面。中國網民始稱"李剛門",以"我爸是李剛"為主題的漫畫、改編詩作、段子等戲謔作品佔據大幅網路版面,表達對普通公眾對特權階層凌駕於法律之上的不滿情緒。

"李剛門"之後,李啟銘棄先前傲慢冷漠態度與其父李剛登上電視向死傷者家屬及公眾致歉,但河北大學校方責令目擊學生保持緘默,陳曉鳳案件的代理律師張凱和胡益華無奈中向河北大學師生發出公開信請求目擊者作證:"我們看到公開報導稱:河北大學集體沉默。對於該報導的真實性我們無法考證。現需要當時目擊者實名作證,並願意出庭。我們願意陪同你們到公安機關做相關 筆錄。我們只需要你們將真實的、客觀的目擊情況講出來即可。該作證非但出於法律的義務,也出於我們良知的平安。如果你們任何人因為作證而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我們將盡我所能維護你們的權利。"

河北當局表示嚴查此事,10月24日,李啟銘因涉嫌交通肇事犯罪被望都縣人民檢察署依法批准逮捕。與此同時,中國網民打撈此案背後權力碎片和細節:李剛在保定市擁有多套與收入不符的房產;河北大學校長王洪瑞被指論文抄襲;但相關訊息被中國當局宣傳部門禁止在傳統主流媒體予以報導,《中國經濟時報》首席記者王克勤無奈之下在新浪微博和Twitter微博進行公民報導和即時動態跟進。

死者是河北大學工商學院的優秀大學生,花季隕落,全家於親情的沉痛中,更在承受此案強大權力背景加諸的壓力,陳曉鳳的哥哥陳林在新浪設置微博帳戶,即時向公眾公開此案的最新進展情況,也發出他的疑問:"權力真的什麼都能改變嗎?"

11月1日,負責此案的望都交警部門鑑定結果:當時車速為每小時45-59公里,此為車速中的慢速; 對此,陳曉鳳家屬的代理人張凱律師表示,這個鑑定很"扯淡"。陳曉鳳哥哥陳林也不認同這個速度鑑定,他說:"這個(速度)事實上理論上根本不會把人撞飛。"

此時,陳家人還面臨另外一個十難接受的選擇:保安公安局強迫家屬接受對死者進行解剖檢驗。據王克勤微博透露:陳媽媽拒絕,保定警方還在"軟硬兼施"的對付陳林及媽媽。陳林擔心在他們全家沒有防備的狀態下,保定公安或者背著他們,把妹妹被解剖進行屍檢。

此案被中國網民歸納為"河北大學飆車案"發展路線:"道歉門--封口門--抄襲門--豪宅門--禁報門--測速門--剖屍門…"陳曉鳳的生命定格在20歲,她生命逝去後的"多重門",無法還原她生動的笑臉,卻正在解讀著當下中國司法的困境。

代理律師張凱:應用法律解決這個案件

11月1日,王克勤在新浪微博上再曝此案最新訊息:"代理律師被警告,李剛要求解剖死者查死因。剛才,陳曉鳳家人代理律師張凱致電與我,今晚被律所主任談話,要求其中止對此案的 代理,因為主任受到北京司法局的警告;死者哥哥來電說,保定警方通知,李剛要求解剖屍體查死因,並要求陳家提出賠償申請。"

中國網民再次嘩然,紛紛指責中國權力干預司法,對此,德國之聲採訪了此案的代理律師張凱。據悉張凱是主動為死者陳曉鳳一家提供公益法律代理。張凱說這個案件的最新進展就是望都交警推出車速鑑定結果及要對死者進行屍表解剖等,他認為此案同其他案件一樣,也是由很多法律要素構成,但其中從法律技術層面來講,目前呈現的不正常的一面,比如:車速鑑定,望都交警告知律師,望都交警將委託北京的權威機構進行鑑定,但只是拿到一個鑑定結論,而無正式的鑑定書,委託機構為哪家、鑑定人是誰、鑑定依據等都不清楚。這是讓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只有知道鑑定程序,才能對下一步是否要求重新鑑定做出判斷。律師要求這其中的法律程序透明及合法。

他同時認為權力對司法的干擾在中國是非常嚴重的,在這個案件中,每一步合法,律師才能做出法律上的判斷。"請運用法律來解決這個案件的所有問題"。對於河北地方官員已經發表聲明責令嚴懲,他認為這本身也是"人治"的一種體現,之所以出現"李剛門"事件,公眾表現了對"人治"大於"法治"的憤怒。張凱說,"這個事件暴露出來,我們應該反思建設一個法制社會, 應該按照法制精神去做事,而不應該因為這件事情被公眾廣泛知道、影響力大,行政長官就出來做出表態,這是很荒唐的事情"。他也呼籲圍觀公眾更具理性,不要寄希望於行政長官的態度,如果那樣將是法制的失敗。

11月3日,律師張凱在微博上發出博文:作為「李剛案」受害人代理律師,我出奇的憤怒了,昨天非要解剖屍體,完整迴避車速問題。解剖屍體就會破壞屍體而無法準確測出車速,但公安不收重新鑑定車速的申請。

作者:吳雨

責編:李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