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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民主人士劉賢斌被判刑十年

2011年3月25日

3月25日上午九點,四川民主人士劉賢斌被控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在四川省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庭審結果是:劉賢斌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零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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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劉賢斌和妻子陳明先圖片來源: Su Yutong

在超期羈押九個多月後,四川民主人士劉賢斌的庭審,於3月25日在遂寧中級法院進行,據前往圍觀的幾位網民發布消息,庭審前,四川警方對法院周圍兩公里範圍內進行封路,全部三個通住法院的路口布滿警車和警察,全面封鎖車輛和行人,前往圍觀者最後不得入內;此前,多名民主、維權人士包括四川維權人士陳雲飛、王森、歐陽懿等被警告和控制。

庭審中辯護律師是四川律師馬小鵬與王偉,為劉賢斌作無罪辯護,庭審中律師辯護多次被主審法官打斷。另外參加庭審旁聽的有21人,只有劉賢斌夫人陳明先與劉賢斌的大哥兩位被允許進入旁聽,另外19人據劉賢斌家屬說根本不認識。

劉賢斌最後說:"我無罪、我抗議"

在庭審前,很多中國網民在網路上轉載劉賢斌妻子的文章《我與劉賢斌的聚散人生》,講述她與劉賢斌的彼此扶持、劉賢斌因為從事民主活動而兩次被捕入獄的經歷等,其中"我和賢斌還在走向對方的路上,十五年來,我所經歷的一切,也是中國那些異見人士的妻子已經、正在或將要經歷的,謹以此文獻給那些曾經是、正是或將是異見人士妻子的女人們!"打動了很多中國網民。

得知劉賢斌庭審的結果,德國之聲在第一時間聯繫到陳明先,她異常冷靜,先簡單的介紹了庭審情況 "我去參加了旁聽,賢斌自我辯護的權利沒有得到尊重,法庭沒有尊重他這部分的權利,收走了他的陳述材料,也沒給他時間做最後陳述,這本來是庭審的一個重要程序,可法庭隨意取消了這個程序,律師給賢斌做的是無罪辯護,法庭也多次打斷律師,根本不想給他們更多的時間做辯護。公訴理由就是賢斌寫的文章'造謠、中傷、誹謗中國政府,煸動推翻中國的一黨專政',另外的理由是'賢斌是累犯,所以從重處罰'。賢斌最後說的是'我無罪、我抗議'。"

陳明先表達,對這個結果並不感到意外:"在這樣一個背景下,我是有思想準備的,賢斌怎麼可能會被輕判,怎麼可能會被無罪釋放呢!他們只是走一個法律過場罷了,這個結果不管是在哪,相信他們會做的出來的,肯定會!"

這個判決只會讓世界更加鄙視中國

3月25日,香港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及"我是劉賢斌"香港關注團成員,在劉賢斌庭審之時,到香港中聯辦門外抗議中國當局政治審判劉賢斌,德國之聲電話採訪還在中聯辦抗議現場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的執行秘書潘嘉偉時,他還未獲悉結果。

聽到這個判決結果後,他表示異常憤慨:"這個判決非常離譜和過分,劉賢斌因為幾篇文章就獲刑十年,他的文章主要是揭露當時四川地震和當地政府腐敗的真相,中國政府長期非法延期羈押他,根本是在違背法制。我們對中國政府現在嚴厲打壓維權人士表示強烈抗議,只會引起世界對中國政府更多的譴責和鄙視,除非中國政府覺得自己不用理會世界的看法。我們期待中國政府盡快釋放劉賢斌及其他良心犯。我們會繼續抗議和聲援劉賢斌"

"無限山河淚,誰言天地寬"

劉賢斌庭審結果一出,很多中國網民在網路上特別是在推特中文微博上表達憤怒和評論。

旅居美國的中國民運人士王軍濤發出推文:"四川當局的掌權者必須為這些年的政治迫害付出代價。比如黃琦、譚作人、劉正友、劉賢斌等"

劉賢斌的好友,四川維權人士陳雲飛說:"這被樣一個政府判刑十年,是當局加諸給劉賢斌的榮譽。"

一位名叫曾慶會的網友 引用了明朝夏完淳《別雲間》:三年羈旅客,今日又南冠。無限河山淚,誰言天地寬。

另有多名網友截至我們發稿時,依然在網上表達對判決結果的憤怒之情,

推特用戶名為 @kangkang220的網友說:" 劉賢斌 又一個好人承擔了這個國家的罪惡。"

推特用戶為 @hukuikui 說:"一個今年43歲的人,以前被判了15年,現在又是10年,這是一個黑暗的世界。"

推特用戶名 @shevalxj11說 :"今天,這片土地上又出現了一個因言獲罪的義人,這個 世上又有了一樁不平之事,善良的人們又少了一個幻想的藉口,多了一個痛恨這個執政黨的理由。"

推特用戶名 @pufei 說:"前一段時間,外交部宣佈法律不是擋箭牌;今天,遂寧法院用事實證明法律不用講程序。看來所謂對特色法律體系就六個字:法律是個錘子!不應該是把劉賢斌給關進去,而是應該把下決定抓劉賢斌的人給關進去。

又是有多名網友在網上發起了聲援劉賢斌的具體行動,網友何培蓉說:"今天劉賢斌先生被判10年,為了表達對他的敬意,我們將發起一個幫助良心犯孩子成長的新捐助活動。幫助良心犯們的孩子健康成長。"

附:

四川遂寧劉賢斌,今年43歲,是中國一位知名的民主人士、作家和《零八憲章》首批簽署人。1989年就讀中國人民大學的他參加了"89學生民主運動","64事件"後,直堅持民主活動,曾於1991年4月15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後於1992年12月28日被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刑2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1年。1993年10月刑滿出獄。1998年3月,劉賢斌發表了《致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開信》,要求中國政府改善人權狀況和簽署人權公約。98浙江民主黨籌組發起後,劉賢斌籌備四川的 組黨活動,後被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劉賢斌再次出獄後不久,毅然參與了零 八憲章》的聯署。2010年6月28日,劉賢斌被四川遂寧地方當局傳喚並刑事拘留,一個星期後的7月5日,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名義正式逮捕。他被逮捕的消息引起中國民運界廣泛震驚,至少16個省市及海外的民運人士發起"我是劉賢斌"公民關注團活動,一些維權律師還自發組建法律援助團。從2010年8月1日起,許多民主維權人士發起"公民接力絕食聲援營救劉賢斌"活動,以此表達對劉賢斌的關注和支持。

作者:吳雨

責編: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