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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文件保護留守兒童權益

雨涵/石濤(法新社等)2016年2月16日

國務院發布政策文件,要求家庭和政府承擔在保護留守兒童方面的責任。民間活動人士對政策的執行實踐持懷疑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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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讀書娃:手拉手,踩著泥濘去上學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 ChinaFotoPress

(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政府出台新政策以保障數千萬「留守兒童」的權益。據「人民網」報導,國務院日前公佈《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明確了農村留守兒童保護方面家庭的主體責任和政府的主導責任,並對解決留守兒童相關問題的各方責任進行了劃分和規範。

中國有6千多萬名「留守兒童」,他們大多生活在偏僻貧瘠的農村地區,由於父母到城市務工而被留在農村家鄉缺乏看管和關注。

去年夏天,在貴州畢節農村,有一家四名兒童死亡,他們是一兄三妹,年齡最大的哥哥13歲,最小的妹妹才不過5歲。警方調查認為不排除他們是服農藥自殺。

2012年,也是在畢節,曾發生過五名流浪兒童死亡事件,他們年齡在9歲到13歲之間,應該是為了避寒而在垃圾箱內生火取暖導致一氧化碳中毒而死亡。

很多農民工家長無法把孩子帶到城裡一同生活。由於嚴格的戶口制度限制,這些務工人員的孩子在離開出生地之後,無法在城市享受平等的教育和醫療。

上述國務院新文件是首次專門為留守兒童問題出台政策文件。文件要求家長、學校、慈善機構和政府發揮更大作用,為留守兒童提供幫助。

其中包括,各鄉鎮政府必須對每個留守兒童進行登記存檔,定期家訪,幫助外出務工家長通過語音和影片聊天加強與孩子之間的聯繫溝通。對於父母不履行監護責任情節嚴重的,司法機關要依法追究其責任。

此外,文件還規定,在城市務工的農民工家庭應該得到在住房和教育方面的幫助,解決農民工的住房和子女上學問題。

但是目前並沒有具備法律約束力的規定來強制地方政府為農民工提供住房補貼和保證其子女在入學問題上不受歧視。

中國作家、非政府組織「小希望之家」創始人陳嵐周二接受法新社記者表示:「你真的會逮捕那些(不負責任的)家長嗎?就算真的逮捕了,你要怎麼審判他們?而誰又來負責這些審判的監管、執行和判決?」她對於政府「第一次把這種兒童與父母骨肉分離的殘忍現實作為一個全國性、系統性的重要問題」表示歡迎,但是問題的根源還沒有解決。

陳嵐指出:「如果農村的資源已經被耗盡,農村的就業機會和勞動收入越來越低,那麼父母離開孩子去城裡尋找更好的工作就是無法避免的。」

根據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公佈的2010年統計數字,中國有6100萬留守兒童,其中57%是被託付給祖父母看管,餘下的是由父母中留守的一方養育,或者寄養在其他監護人家裡,還有3%完全無人照管。

儘管存在戶口的限制,還是有數以百萬計的兒童跟隨父母進城務工,但是陳嵐強調,這些孩子在城市裡面臨著巨大的劣勢:「他們生活在城市的邊緣地帶,沒有接受教育的機會,也沒有醫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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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Reform Ein-Kind-Politik
農民工子女如今要想在城市入學還是困難重重圖片來源: DW/S. Ballw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