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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遭加控國安罪行 鐘翰林侮辱國旗罪成

2020年12月11日

外界高度關注的幾個香港案件有了新進度,黎智英成為第4位因違反國安法遭起訴的港人。同時,香港19歲青年鐘翰林也被判侮辱國旗罪。相關案件恐再掀起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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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kong Jimmy Lai
黎智英能曾表示自己做好入獄準備,並說:「我是個麻煩製造者。我一無所有地來到這裡,這裡的自由給了我一切。也許是時候我通過爭取自由來回報這種自由了。」圖片來源: Kin Cheung/AP Photo/picture alliance

(德國之聲中文網)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12月11日被港警加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在12日早上會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他是第四個因違反國安法遭到起訴的人。

黎智英是因為在接受訪問時呼籲外國制裁香港而遭指控。蘋果日報引述《香港國安法》,根據《國安法》,勾結外國勢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包括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或中國進行制裁。違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者可被處以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黎智英案件受到國際高度關注,他在12月8日才獲頒無國界新聞自由獎,當時他呼籲媒體要繼續為香港發聲。

另一方面,香港19歲學生,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鐘翰林被控侮辱國旗罪及非法集結兩罪成。他在去年5月「反送中」運動時到立法會示威區抗議,「期間與親中團體『保衛香港運動』成員口角,被指毀壞對方的一支五星旗。」

雖然鐘在庭上強調不知當時手上的是五星旗,但裁判官認為被告不可能不知,因此認定他「玷污國旗」,也認為他之後「擾亂秩序」,所以裁定罪成。

Hongkong Aktivist Tony Chung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11月22日曾指有懲教人員向他表示,鐘翰林在壁屋懲教所遭無理體罰,呼籲懲教署高層正視事件。圖片來源: Tommy Walker/NurPhoto/picture alliance

鄒宗翰/楊威廉 (法新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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