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務員須宣誓效忠港府 拒絕或被炒魷魚
2021年1月15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路透社報導,香港公務員事務局本周五(1月15日)表示,已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出通告,要求去年7月1日之前受聘的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承諾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
根據香港公務員事務局網站上發布的聲明,為了加強公務員對其公職身份所帶來的期望和責任的認知,以及依《港區國安法》第6條,公務員須簽署聲明。
若有公務員不理會或拒絕簽署,當局會考慮每宗個案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按《公務人員(管理)命令》展開行動,終止有關公務員的聘用,過程中有關人員會有機會作出申述。
約18萬公務員必須在有關部門發出相關信函的四個星期之內,簽署及交回聲明。路透社指出,受聘擔任高級職位的公務員(如部門領導)還需宣誓。
香港01報導指出,根據香港公務員事務局的通告,若已簽署聲明的公務員有不當行為,如鼓動或參與暴力行為,或者若為個人政治信念或黨派政治聯繫所影響或支配,或以公務身份表達與政府立場相違背的意見,均屬違反誓言及聲明。香港電台報導,去年7月1日以後受聘的公務員,港府早前已要求他們先行簽署類似聲明。這部分公務員已全部簽署聲明,有超過4000人。
文木 / 苗子(路透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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