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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9日人權觀察組織周二發表的長達146頁的報告稱,在中國,接手某些被政府視為敏感案件的律師,會受到當局的刁難和打壓。
最新的例子是一些主動希望為在314西藏事件中被捕的藏人辯護的內地律師。他們本人或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接到了司法部提出的警告,司法部官員表示,西藏示威者的訴訟是敏感案件,要求他們不要介入,否則將面臨紀律處罰,或被吊銷行業執照。
諸如此類的敏感案件層出不窮。人權觀察認為,敢於挑戰濫用權力等體制性問題的律師都有受到壓制和報復的危險。該組織的中國問題研究員貝克林說:"在中國,律師在法庭上為當事人從事辯護,其工作受到嚴格的限制。其中之一是所謂的政治敏感案件,比如被告是異議人士,記者,或西藏抗議人士。在這些案件裡,律師原本就有限的辯護手段還會受到進一步限制,因此無法在法庭上真正代表當事人的利益。"
報告還列出了幾位律師的遭遇,如北京律師李和平去年被不明身份者綁架毆打,代理廣東南海農民代理徵地糾紛的張健康的律師營業執照未獲得延長,北京律師張建中被捕並被判兩年徒刑等。
一段時間以來,不同的人權組織紛紛指出,中國政府在奧運會前加強了對言論和媒體的控制以及對不同意見人士的壓制,也包括維權人士和上訪者。而記者和律師是這些人最有力的支持者。現在律師面臨的情況是否也同這一大背景有關呢?人權觀察的貝克林說: "我不認為這與奧運會有關係。應該承認,中國在建設法院機構,完善立法方面取得了一些進步,政府也向民眾承諾要實現依法治國。但中共的一黨體制不允許司法獨立,而沒有獨立的司法就不可能有公正的審理。這是一個長期的體制性的問題,不可能在短期內解決。"
批評者的分析認為,依法治國的努力遇到了黨領導司法這一體制的阻礙。因此僅僅提高司法機構的專業水準,是無法應對民眾維權意識的日益高漲和社會矛盾逐漸明顯化這一趨勢的。
人權觀察呼籲中國政府,應保障律師開展辯護工作的合法權力,落實現有的法律,制止黨政官員利用行政權力對法庭辦案施加影響。該組織指出,如果公民沒有正當公開的在法庭上維護自己權益的途徑,那麼不滿情緒會使得社會矛盾繼續加深,成為導致社會不穩定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