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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马六甲州允许童婚

2010年8月19日

按照马来西亚法律,最低结婚年龄女性为16岁,男性为18岁。不过,马六甲州通过新规定,允许16岁以下的少年儿童结婚,前提是他们要获得伊斯兰法庭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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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60%的人口是穆斯林图像来源: Klaus Bardenhagen

马来西亚2800万人口中约六成是穆斯林。这一结婚年龄新规定引发了激烈的辩论。家庭妇女部长沙丽扎(Shahizat Abdul Jalil)认为,允许16岁以下的儿童结婚"在社会道德上无法接受"。尽管如此,马六甲州政府及伊斯兰宗教委员会表示,允许少年儿童结婚是为了解决某些社会问题,并防止婚前性行为。当地近来发生了一系列未婚母亲抛弃婴儿的事件。

马六甲州首席部长的新闻秘书达乌德(Daud)表示:"我们在努力防止弃婴事件再次发生。此前发生过多起强奸和弃婴事件。这是我们引入新规定的主要原因。如果他们结了婚,就不会再出现这样的问题。他们的婚姻将是合法的。不过他们必须获得法院的批准。"

有关部门认为,在父母以及伊斯兰法庭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少年结婚,有助于减少非婚生育现象和通奸行为。

但妇女权益组织对此表示批评。女性援助组织(Women's Aid Organization)负责人朱西亚(Ivy Josiah)表示:"当局更关注的是婚外性行为的罪过。我认为伊斯兰委员会并不担心低龄儿童与比他们年长得多的男子发生性行为。事实上,他们的做法等于在鼓励恋童癖。有报道说,9岁的孩子与40岁的成人结婚,还有8岁的孩子与30岁的成人结婚。 "

朱西亚说,允许童婚并不能解决官方所说的那些问题:"女性权益组织坚决反对这样的规定,并对此十分愤怒。法律不能允许童婚。他们在作决定前根本没有进行调查研究。非常混乱。"

据一份政府新近报告,今年以来马六甲州已有174名穆斯林女性非婚生育子女。她们全都在20岁以下。马六甲州当局表示,将开办特殊学校,专门针对那些婚外怀孕的穆斯林女孩。朱西亚表示,她赞同为这些女孩子提供教育的机会,但反对当局设立的前提条件,即这些女孩子必须先结婚才能入学:"为这些怀孕的女孩子开设专门学校,为她们的生育提供协助,这是好的。但我们此前就已经表示,普通学校、私立学校也应当接纳怀孕的女孩子。而且,不应设立女孩子必须结婚才能入学这样的条件。"

女性权益活动人士还指出,预防更为重要,学校的性知识教育十分关键。

作者:Jaisu Bhullar 编译:苗子

责编:凝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