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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馬六甲州允許童婚

2010年8月19日

按照馬來西亞法律,最低結婚年齡女性為16歲,男性為18歲。不過,馬六甲州通過新規定,允許16歲以下的少年兒童結婚,前提是他們要獲得伊斯蘭法庭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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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60%的人口是穆斯林圖片來源: Klaus Bardenhagen

馬來西亞2800萬人口中約六成是穆斯林。這一結婚年齡新規定引發了激烈的辯論。家庭婦女部長沙麗扎(Shahizat Abdul Jalil)認為,允許16歲以下的兒童結婚"在社會道德上無法接受"。儘管如此,馬六甲州政府及伊斯蘭宗教委員會表示,允許少年兒童結婚是為瞭解決某些社會問題,並防止婚前性行為。當地近來發生了一系列未婚母親拋棄嬰兒的事件。

馬六甲州首席部長的新聞秘書達烏德(Daud)表示:"我們在努力防止棄嬰事件再次發生。此前發生過多起強姦和棄嬰事件。這是我們引入新規定的主要原因。如果他們結了婚,就不會再出現這樣的問題。他們的婚姻將是合法的。不過他們必須獲得法院的批准。"

有關部門認為,在父母以及伊斯蘭法庭同意的前提下允許少年結婚,有助於減少非婚生育現象和通姦行為。

但婦女權益組織對此表示批評。女性援助組織(Women's Aid Organization)負責人朱西亞(Ivy Josiah)表示:"當局更關注的是婚外性行為的罪過。我認為伊斯蘭委員會並不擔心低齡兒童與比他們年長得多的男子發生性行為。事實上,他們的做法等於在鼓勵戀童癖。有報導說,9歲的孩子與40歲的成人結婚,還有8歲的孩子與30歲的成人結婚。 "

朱西亞說,允許童婚並不能解決官方所說的那些問題:"女性權益組織堅決反對這樣的規定,並對此十分憤怒。法律不能允許童婚。他們在作決定前根本沒有進行調查研究。非常混亂。"

據一份政府新近報告,今年以來馬六甲州已有174名穆斯林女性非婚生育子女。她們全都在20歲以下。馬六甲州當局表示,將開辦特殊學校,專門針對那些婚外懷孕的穆斯林女孩。朱西亞表示,她贊同為這些女孩子提供教育的機會,但反對當局設立的前提條件,即這些女孩子必須先結婚才能入學:"為這些懷孕的女孩子開設專門學校,為她們的生育提供協助,這是好的。但我們此前就已經表示,普通學校、私立學校也應當接納懷孕的女孩子。而且,不應設立女孩子必須結婚才能入學這樣的條件。"

女性權益活動人士還指出,預防更為重要,學校的性知識教育十分關鍵。

作者:Jaisu Bhullar 編譯:苗子

責編:凝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