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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ndespräsident Aufgaben

2009年5月16日

根據傳統,每隔五年,在5月23日—也就是德國基本法日這一天,德國都要選舉一位新的聯邦總統—今年也不例外。聯邦總統是德國的國家元首,任期五年,期滿後還可以競選再連任一屆。那麼,作為國家元首需要完成哪些使命,又在政壇扮演什麼角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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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歷任聯邦總統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 / dpa

從外交禮節上講,德國聯邦總統是整個國家地位最高的人,他在國內和國外代表著德國的國家形象--這一職位至今還沒有由女性擔任過。

通常情況下,媒體對待這位國家元首要比對待其他的政界人物客氣得多。另一方面,聯邦總統要盡量避免介入德國的日常政務,尤其是各黨派之間爭論的話題。因為,聯邦總統必須在各黨派之間保持中立態度,歷屆聯邦總統大多數都在就任之後暫時中止自己的黨籍。德國聯邦總統在政治上的權力要遠遠低於美國、法國或是俄羅斯的總統,這些國家都是通過普選直接選舉總統的。

德國之所以在二戰之後開始對總統的權力進行限制,是吸取了納粹統治時期的教訓。1948和1949年間負責起草聯邦德國基本法的65名"國會理事會"成員,都對當年魏瑪共和國的總統保羅‧馮‧興登堡一手遮天的權勢心有餘悸。因為,這是這位總統提名希特勒擔任帝國總理,也正是他批准瞭解散魏瑪共和國議會的決定。

今天,德國聯邦總統在內政方面需要發揮作用的主要是在選舉德國最有權力的政治家--聯邦總理時:他要向聯邦議院提出候選人建議。當然這一提名也是毫無懸念,因為人選是經過獲得議會多數席位、可以組成政府的黨派協商產生的。假如一位總理在任期之內出現失誤,失去了議會多數議員的信任的話,聯邦總統可以宣佈解散現有的議會,重新進行選舉。比如在2005年,施羅德政府提前結束任期,聯邦總統就行使了這一職權。

德國聯邦總統的另一個重要政治使命,就是保證各項法律符合基本法的精神。此外,他還具有赦免權。

聯邦總統在公開場合亮相時,主要是通過話語的力量來施加影響。他會試圖激發人們就一些社會話題展開討論。聯邦總統出訪國外雖然花費巨大,但是通常都能起到促進雙邊關係,或是為德國經濟界打開門路的作用。

小貼士:德國歷任聯邦總統

特奧多爾‧豪斯 Theodor Heuss (1949-1959)

海因裡希‧呂布克 Heinrich Lübke (1959-1969)

古斯塔夫‧海涅曼 Gustav Heinemann (1969-1974)

瓦爾特‧謝爾 Walter Scheel (1974-1979)

卡爾‧卡斯滕斯 Karl Carstens (1979-1984)

裡夏德‧馮‧魏茨澤克 Richard von Weizsäcker (1984-1994)

羅曼‧赫爾佐克 Roman Herzog (1994-1999)

約翰內斯‧勞 Johannes Rau (1999-2004)

霍斯特‧克勒 Horst Köhler (2004 - )

作者:Bernd Gräßler / 雨涵

責編:謝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