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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终审法庭:国安案件 认罪不是减刑理由

2023年8月22日

本周二,香港终审法院做出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确认了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最低刑期。一般认为,这项裁决对于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正在接受审理或就刑期提起上诉的民主派人士将会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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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zess gegen Verleger Lai in Hongkong
图像来源: Liau Chung-ren/ZUMA Press Wire/picture alliance

(德国之声中文网)经历了旷日持久的大规模抗议浪潮之后,2020年香港开始实施所谓的"国家安全法",并罕见地在现行香港司法体系中对重罪做出了最低刑期的规定。

香港理工大学学生吕世瑜被控2020 年在社媒"电报"发布煽动港独和暴力的内容,如"光复香港,时代革命"。2022年4月,吕世瑜承认犯有"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行,一度曾获减刑。然而检方指出,受"国安法"规定的最低刑期所限,情节严重者必须处以五年以上监禁。于是法官改判被告监禁五年。吕世瑜不服判决一路上诉,本周二香港终审法庭做出判决,裁定吕世瑜败诉。

吕世瑜认为,他本应享受主动认罪者减刑三分之一的待遇,因为这是香港法律制度下,法官惯常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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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周二,终审法庭的法官裁定,香港国安法对刑期的描述使用了"强制性语言",对于煽动分裂国家罪行,性质严重者应被判处"不少于五年,不超过十年"的监禁。

终审法庭法官表示,《国安法》第 33 条明确规定了3项减刑情形,即自动放弃犯罪 、自动投案 、提供重要破案线索或揭发他人罪行,已是"尽列无遗",除非此3项减刑情形适用,否则《国安法》第21条订明"情节严重的案件,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罚则,属强制性规定。终审法官表示,制定这项法律的目的是 "提供......停止犯罪的动力,协助当局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并促进执法"。

香港终审法庭周二做出的裁决,实际上为今后的国安法案件审理制定了具有约束力的判决程序

2021年2月,香港媒体大亨黎智英涉嫌违反”国安法“庭审场面。
2021年2月,香港媒体大亨黎智英涉嫌违反”国安法“庭审场面。图像来源: Kin Cheung/AP Photo/picture alliance

最受瞩目的国安法审理案例包括目前被监禁的民主派媒体大亨黎智英,他被控涉嫌勾结境外势力一案将于今年12月受审。另外,还有47名反对派人士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正在接受法庭审理。

截至今年六月,已有260人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而被警方逮捕,其中大约60%的人已被起诉。

(法新社,美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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