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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毛”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遭港廉署起诉

洪沙(综合报道)2016年6月23日

本周四,香港廉政公署对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梁国雄提出普通法下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的指控。梁国雄在立法会回应称,指“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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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Kong Leung Kwok-hung Abgeordneter
梁国雄(资料图片)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

(德国之声中文网)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梁国雄绰号"长毛",是香港泛民运动中著名的活动人士。据香港商业电台报道,此次香港廉政公署指控梁国雄涉嫌于2015年5月22日至2016年6月23日期间,在执行公职过程中或在与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做出失当行为,即没有向立法会申报或披露,或隐瞒他透过Mark Herman Simon(注:黎智英的助手)从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接受一笔港币25万元的款项"。

壹传媒旗下的《苹果日报》经常发表对北京持批评意见的文章。

梁国雄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周五在法庭应讯。梁国雄在接受法新社采访时表示,几个月后香港即将举行立法会选举,现在对他的逮捕带有"政治含义"。

2004年梁国雄当选议员以来,给人留下印象最深的两项标志就是他的一头长发和印有切·格瓦拉头像的T恤衫。

他在接受法新社采访时说:"每个香港人都清楚这意味着什么。我是香港最知名的反对派人士之一,所以(对我的指控)带有某些政治含义。"

他补充说:"这将对下一次(立法会)选举产生一系列的政治影响。"

当被问道是否拒绝廉政公署做出的指控时,梁国雄说:"我会在法庭上正式否认这项指控。"

梁国雄没有回应他是否参加9月即将举行的立法会选举。

黎智英的助手Mark Simon没有对梁国雄受到廉政公署指控一事发表评论。

梁国雄此前曾有多项刑事定罪的记录,全部与示威游行等事有关。他曾经焚烧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中共前领导人江泽民肖像。因"扰乱公众秩序罪",2014年6月被判入狱4星期,是首次以立法会议员身份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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