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美司法部要求中国官媒登记为"外国代理人" | 德国之声 来自德国 介绍德国 | DW | 19.0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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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美媒:美司法部要求中国官媒登记为"外国代理人"

《华尔街日报》引述消息人士称,美国司法部下令新华社和CGTN登记为外国代理人。彭博社称,两家中国国家媒体将被要求披露预算开支、所有权结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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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中文网)《华尔街日报》9月18日报道称,最近数周,美国司法部告知新华社、CGTN(中国国际电视台,其前身为中央电视台英语国际频道)须按照《外国代理人登记法》(FARA)登记。

报道称,去年,两家俄罗斯媒体--今日俄罗斯(RT)和卫星通讯社(Sputnik)按照该法案登记为外国代理人。两家俄媒均否认有外国政府代理人的行为,称登记的原因只是美国司法部下达了指令。

报道称,登记为外国代理人并非仅有象征意义。登记后,RT失去了国会的媒体记者证,对议员、美国官员的采访权限受到影响。根据近期的一份美国国会清单,新华社和CGTN拥有这样的媒体记者证。

《华尔街日报》提及今年1月,美参议员鲁比奥(Marco Rubio)等人致信美司法部长塞申斯(Jeff Sessions),要求审核新华社与CGTN是否应登记为外国代理人。

这些议员引述去年12月美国民主基金会一份报道,其中称中国和俄罗斯利用本国与外国的信息"不对称"--本国对外界政治文化影响设置藩篱、同时利用外国的民主开放制度。议员们写道:美国政府应考虑执行现有法律,如《外国代理人登记法》。

《华尔街日报》报道称,美司法部一名官员在2月的一封信函中曾表示,如果一个外国媒体机构在美开设办公室,但其报道面向的受众在其本国,那很可能无须按照FARA法案登记。

近期,美国总统特朗普的前选战顾问马纳夫特(Paul Manafort)也因曾为乌克兰的亲俄力量在美从事游说工作,而受到该法案相关的追究。

FARA法案最初是1938年为防范纳粹在美的隐秘影响而设立的。

《华尔街日报》指,美司法部并不限制按照FARA法登记的实体所发表的内容,但要求他们提供运作的细节。对此,批评者认为,对媒体采用FARA法是对新闻自由的损害。支持者则认为,仅要求媒体机构登记为外国代理人还不够,应要求其工作人员也进行个人登记。

彭博社9月18日也报道了此事,并引述消息人士称,两家中国国家媒体将会被要求披露其年度预算与开支、所有权结构等信息。此外,还须在其播出及发表的材料中表明其登记为外国代理人。

苗子/叶宣(据华尔街日报、彭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