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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绿政府如何改革就业市场

转载或引用务请标明“德国之声”<br>本站网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3年10月8日

德国经济界不断的抱怨声,终于在一年前把红绿政府逼上了改革之路。德国就业市场的改革措施大部分将基于哈尔茨委员会的建议,主要的推动者是联邦经济部长克莱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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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莱门特:“时间成熟了。”图像来源: AP

联邦经济部长克莱门特:“时间成熟了,我们不能也不可为局势的进一步恶化承担罪名,我们必须进行一个转折。”

多年来居高不下的失业数字强迫联邦政府采取行动。当然,改革将带来破腹的痛苦。联邦议院的执政党党团已经决定,从2006年开始,把领取失业金的期限由32个月缩短为12个月。这样做,是为了堵住提前退休的浪潮。

克莱门特:“德国给57岁以上的人规定的领取失业金的长长期限导致许多企业让他们年龄大的员工提前退休。而这些费用由社会保险机构和投保人来承担。此事发生在企业同时要求我们降低所谓工资成本的这么一个时候。”

此外,政府还决定放宽解雇保护的限制。员工不到5人的小企业可以最多有时限地雇用5名员工,而不受解雇保护的限制。政府说,这样可以扫除一个雇人障碍。改革的头几步已经在8个月前开始实施。这使通往自立当小老板的道路变得平坦了一些。

与此同时,给所谓“小小职业”规定收入上限由325欧元提高到了400欧元。也就是说,如果一份工作的月收入最高为400欧元,可以基本免税,须缴纳的社会保障金也很低。

对其它新规定,当前正在展开激烈的争论,争论的焦点是所谓的“哈尔茨第四”法:联邦政府打算今后把失业金和社会救济金归在一起,让今后有工作能力的失业者领取所谓“二类失业金”。

按这个设想,今后两个体系并行的日子将结束,“二类失业金”的数额约相当于社会救济金的水平,以此减少财政亏损。

这方面争论最激烈的并不仅仅是将来谁来负责这个“二类失业金”。至今,联邦负责失业金,乡镇地方负责社会救济金。同样激烈的论题还有:这笔钱应该多高。

联盟党议会党团主席麦尔茨说:“争论的问题是新的金额应该多高。我的态度很明确,这笔钱不能高于社会救济金。而社会救济金也必须改革。尤其对有工作能力的社会救济领取者来说,将来必须是:无贡献者无酬。”

对这些未来的“哈尔茨法律”,难以取舍的不仅是反对党。其实政府党团里吵得更凶。有人提出,将来不能强迫失业者接受任何一种工作,也就是说低工资级别的工作。此外,不能把用于养老的人寿保险算到新的失业保险金里去。

(莫妮卡.洛穆勒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