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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博客行使公民权利"

2012年2月18日

刘晓原律师曾荣获德国之声博客大赛奖项。他在博客上笔耕不辍,说法理、评案件。

https://p.dw.com/p/1448Z
Liu Xiaoyuan Beschreibung: Chinesischer Anwalt Liu Xiaoyuan Datum: 2011 Urheberrecht gehört: Liu Xiaoyuan Wir haben das Bild von Herrn Liu selbst bekommen und haben die Vollmacht, das Bild zu benutzen. Eingereicht von Tian Miao am 16.2.2012
刘晓原律师图像来源: Liu Xiaoyuan

德国之声:您在2008年获得博客大赛奖,当时赢得这个奖对您有任何影响吗?

刘晓原:据我所知,德国之声博客大赛是全世界唯一一个国际奖项,所以在网友中产生了一定影响。

德国之声:您的博客上写着"用博客行使公民权利"。您有多个博客,有的浏览量已经超过一千两百万。在博客上您发过数千篇文章和评论。"用博客行使公民权利"超过五年,您感到博客的影响力有多大呢?

刘晓原:我拥有最多博客的时候,数量大约是二十多个,现在经常使用的大概只有5-6个博客。

"用博客行使公民权利"主要是言论自由权与监督权。包括我自己办理的案件,对社会、法治或重大事件发表的评论,都是对社会的舆论监督,同时也是行使我的言论自由权。我认为我的博客对事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有关部门曾经关闭我的博客或文章,在我办理外省市案件或发表看法时,北京有关部门也曾要求我不要写相关内容;从写博客到现在仅仅六年,我遇过多次博客被关闭或是屏蔽的情形,2007年时我甚至为此提起过诉讼。这都说明我的博客已经起到一定的作用。

当然,现在更多人使用微博,这在传递信息及互动上更加快速,但是有140个字数的限制。用博客可以发表较长的文章,完整陈述自己的观点。

德国之声:我们也发现微博客是一个很重要的新趋势,所以德国之声设立了"社交媒体-社会运动奖"。例如去年的奖项颁发给了在Facebook发起的推动埃及民主革命的运动。至于您自己,是什么促使您直到今天仍勤奋地写作博客呢?

刘晓原:前几年我写的法治、时事或社会事件评论经常能得到网站的推荐,这些文章被推荐到博客网页的头条或首页上后,得到非常高的点击率。我在博客上曾经评论陈良宇被判刑的事件,这篇博文得到五十万点击率。在写博客的律师中,我的总点击量是很高的。一篇文章能达到五十万的点击量也已经是很高的数字。我的文章主要从法治、法律的角度来评论社会。因为是专业人士撰写的评论,所以一些网站非常愿意推荐我的文章。这些推荐让我感觉自己的文章对社会起了作用,促使我越发积极地写博文。在我开得最早的新浪博客上,已经有约2500-3000篇文章。

去年因为办案的问题,写的博客文章相对减少,但未来有时间时还是会继续撰写博文。另外,这两年有了微博和Twitter后,我也活跃在这些平台上,积极发表我的观点,谈论对社会事件的看法。

除了我常用的几个博客外,还曾有几个官方网站邀请我开博客,例如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只是这些博客都渐渐不再使用,有部分是被强行关闭,还有的是因为经常有文章被删除,所以我自己关闭了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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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记者:苗子 文字整理:张筠青

责编:谢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