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特设计值得保护” 欧盟法院为乐高撑腰 | 德国之声 来自德国 介绍德国 | DW | 28.0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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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广角

“独特设计值得保护” 欧盟法院为乐高撑腰

面对竞争者和模仿者,丹麦玩具制造商乐高打赢了一仗。欧盟法院认为,乐高的一种独特积木设计应该受到保护,要求欧盟知识产权局重新裁决相关争议。

(德国之声中文网)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此前判定,乐高(Lego)积木的一种设计专利是无效的。如今,欧盟法院(EuG)推翻了这项裁决,表示欧盟知识产权局错误地取消了乐高对于特定积木的专利所有。该法院判定,欧盟知识产权局此前未充分核查此事,现在需要重新做出裁决。

对于这里提到的这种积木,老一代乐高迷可能并不熟悉。这是该丹麦玩具公司在2010年注册的一款设计。这种积木有三排螺柱那么宽,但上面只有一排螺柱,在中间位置。乐高在组合套件中使用这种少见的积木,以便让其不那么容易被仿制。

对于普通的乐高积木,欧盟法院(也就是欧盟一审法院)和卢森堡的欧洲法院(欧盟最高法院)已经分别在2008年和2010做出裁决,它不能被注册为商标,因为其形状是由其功能决定的。

这里争论的焦点是,乐高积木的外观是否主要基于其技术特性。迄今为止,法院对此给出了肯定的答复。根据欧盟法律,一种技术方案只在一段时间内受到保护,以便防止垄断。这让其他企业能以更低廉的价格,生产和销售这种积木。

在中国,有不少玩具厂模仿乐高积木。去年4月,乐高起诉中国模仿者 "乐拼"侵权案有了终审判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乐高"诉"乐拼"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共19宗系列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乐拼"需向乐高赔偿470万元。

“令人有些意外”

如今欧盟法院的最新判决给乐高的竞争者们增加了仿造难度。CMS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格雷戈尔(Nikolas Gregor)表示,这一决定令人有些意外。这位律师没有参与这起诉讼。

格雷戈尔提到欧洲法院2010年针对乐高积木不能作为商标而受到保护的裁决,表示这次虽然是关于外观设计而非商标保护,"但许多人本来都预计,欧盟法院会出于同样理由拒绝对乐高积木进行保护"。

在目前这起纠纷中,德国公司Delta Sport2019年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起申请,要求取消对乐高那种新积木的专利保护。随后,乐高起诉了该裁决。

在推翻欧盟知识产权局的决定时,欧盟法院表示,欧盟知识产权局没有考虑到该积木的独特性--除了只有一排螺柱外,还有两个光滑的表面,而这不是由其功能性决定的。此外最重要的是,欧盟知识产权局没有核查 "组合套件"的例外条款。根据该条款,在组合积木中,如果某部件具有"创新性"并且"成为市场销售的基本要素",则也可以得到保护。

现在,欧盟知识产权局将针对上述两点进行核查,然后重新做出决定。如果对新裁决不满,德国公司Delta Sport还可以上诉至欧洲法院。

乐高摄影

王凡/李鱼(德新社,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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