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空中安全法草案未公布已引起争议 | 在线报导 | DW | 03.0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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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空中安全法草案未公布已引起争议

911恐怖袭击事件造成3千多人丧生。然而,直到今天,有关能否击落被恐怖分子劫持客机的讨论依旧在继续着。一项相关的法律,即所谓的空中安全法于去年2月被联邦宪法法院宣布为违法。从那时起,德国联邦政府就开始起草一项新的法律草案。日前,德国内政部长朔伊布勒在接受“南德意志报”采访时首次公布了新空中安全法草案的细节内容,也为此招致人们的批评。下面是德国之声记者发自柏林的报道。

联邦内政部长Wolfgang Schaeuble

联邦内政部长Wolfgang Schaeuble

自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以来,一场有关能否击落被恐怖分子劫持客机的辩论战便由此而展开,德国内政部长朔伊布勒试图通过改变基本法,使击落被劫持客机成为可能。“南德意志报”报道说,德国内政部对是否能在法律上将恐怖袭击与进行防御自卫相提并论进行核实。果真如此,那么在特殊情况下在德国境内出动联邦国防军,击落被恐怖分子用作武器的客机就是被允许的。

去年2月,联邦宪法法院的法官们将这一做法宣判为违法,法官们做出这一判决的依据是基本法的第一章,人的尊严不可侵犯。国家无权结束无辜乘客的生命,从而使另外一些人的生命受到保护。这种做法违背的了人的尊严,因为这样一来,人的生命被当作一种物质进行权衡。

朔伊布勒在其提出的新的论点中指出,联合国已将911恐怖袭击事件视为在该国际组织宪章意义上的军事袭击,所以一旦出现类似的情况,就可以启用国际战争法中的条款。由此一来,包括人的尊严不可侵犯等基本法规就会受到限制,甚至被完全取缔。

但不同党派的法学家和政治家们对这种论点能否被人接受产生怀疑。绿党主席比蒂科费尔说:“我认为,这种想法根本就是不正确的。人们试图制定法规,取消战争法与民法间的区别,以此使联邦政府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使基本法中的原则规定受到质疑。”

左翼党派的内政问题发言人乌拉-捷尔普克表示,她很想知道,朔伊布勒是否计划象关押战犯一样关押恐怖分子。捷尔普克提醒说,根据基本法,联邦议院有权对何时进行防御做出决定。但在客机遭劫持时却由于时间仓促难以迅速做出决定。显而易见,德国内政部长朔伊布勒寄希望于,联邦政府拥有这项权限。德国飞行员联合会也表示,朔伊布勒的这一提议无望获得广泛的支持,该联合会也如如其他的批评家一样提到了空中安全法的历史。

空中安全法的讨论始于2001年发生的911恐怖袭击事件,惨案事发之后,德国当时的红绿联合政府的票数开始起草所谓的空中安全法草案,以此规定客机预防和应对恐怖袭击的措施。否则在进行军事打击时,德国联邦国防军不得在国内投入战斗,而德国警察又难以担此重任。2003年初,当一位神志不清的男子驾驶一架小型飞机在法兰克福市内上空盘旋时,再次使人们认识到出台空中安全法的紧迫性。

2004年,联邦议院以红绿联合政府通过了空中安全法,2005年该法正式生效。空中安全法中规定,允许联邦政府在确认恐怖分子将载有乘客的民航客机作为武器时有权下令德国空军击落相关客机。德国总统科勒表示对此存有“诸多顾虑”,并要求联邦宪法法院对空中安全法进行核实。联邦宪法法院宣布其违法,因为在考虑击落一架被恐怖分子劫持的客机时,以一些人的生命作为拯救另外一些人生命的代价的权衡违背了基本法。

联邦宪法法院院长帕皮尔说:“对我们来说重要的是,确定法制国家的界限,找出问题的关键:国家是否有权故意杀害无辜百姓,从而使另一些人的生命获得拯救。”

从那儿以后,卡尔斯鲁厄的法官们又将空中安全法提交给联邦内政部进行修改。是否在朔伊布勒的人为干预下,被联邦宪法法院判为违法的空中安全法会成为符合宪法的法律条款,只有在该法律草案被公之于众后才能下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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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03.01.2007
  • 作者 Nina Werkhaeu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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