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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媒体评论力拓案审理结果

2010年3月31日

周一(3月29日),力拓矿业集团驻华代表胡士泰及其三名工作人员被上海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和窃取商业机密罪判处七至十四年监禁。《南德意志报》注意到,“力拓公司并没有人对这次判决提出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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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拓集团在上海的办公室图像来源: AP

"看来他们很害怕中国抛弃这家矿山集团,导致自己的营业额下降。上周,法庭审理刚开始,力拓公司总裁艾博年甚至以客人身份出席北京的中国发展论坛,声称双方加强合作前景美好。宣布判决后,力拓立即解雇了这四名工作人员。此前,这家企业一直声称,它的雇员没有做任何不法事情。尽管如此,力拓集团现在没有任何异议地接受了这一判决。一些观察家认为,这是一大矛盾。无论怎样,此案给中国与澳大利亚的关系蒙上了阴影,也因为这四人被捕时正是两国关系处于微妙时期。"

同一天,《南德意志报》发表评论指出,力拓一案的审理是"对中国司法的可信度进行的一次测试,但是测试结果不及格"。评论接着写道:

"判决本身看来合乎法律,因为四人已承认受贿,应该受到惩罚。但这一判决究竟是如何做出的,最终不为人知。在关键的庭审当天,尽管被告中一人为澳大利亚公民,法院仍以毫无说服力的理由禁止澳大利亚外交官入席旁听。

1995年以来,中国法律规定,外国外交官可以全程旁听对本国公民刑法诉讼的庭审,现在中国违反了自己的法律,人们不禁要问,到底是什么问题要关门审理?任何答案只能是猜测,但有一点很清楚,在有疑虑的情况下,外国驻华企业的法制安全必须让位于中国国家利益。"

《德国金融时报》也指责中国司法部门在力拓公司工作人员一案中为所欲为,案子的审理回避公众,西方观察家根本不允许进入法庭。提出的证据没有可与西方法院相比较的透明度,辩方没有听取证人证词的机会。该报最后写道:

"审理状况使人有理由猜想,在不能提供实实在在经济数据的中国,进行合法的市场调研有可能被划入间谍活动和腐败的范畴,受到指控,给经管人员带来严重后果。西方企业应该考虑这一问题,对自己在中国的团队提出警示。"

《日报》关注力拓案对中澳关系的影响,该报认为:"判决也许会对两国的双边关系加大压力,但两国也互相依赖。中国经济快速增长,每年需要千百万吨铁矿石和煤炭,这是生产钢铁的基础产品。这些原料储存在澳大利亚地下,足够开发数百年,是澳大利亚富裕生活的基础。澳大利亚外交部长史密斯表示,他认为这一判决不会对未来的对华关系产生负面影响。"

摘译:王羊


责编:石涛


本文摘自或节译自其它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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