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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部长言称放松胚胎法

转载或引用务请标明“德国之声”<br>本站网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3年10月31日

德国联邦议会为科研用途进口干细胞做有严格的规定。现在,德国司法女部长在一次演讲中声称要放宽这一法律限制。她的言词立即引起各方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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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司法部长茨布里斯图像来源: AP

德国联邦司法部长茨布里斯(Zypries)也感到吃惊,她一言既出,立刻引起不小的波澜。在柏林洪堡大学发表演说前,她对媒体表示,她的讲话中并不会涉及新的立场。她在演讲中只是许多人都持有的观点,同国家法律保持一致。

女部长当然清楚,在人体胚胎是否涉及人的尊严的讨论中,即便德国宪法法官的看法也是莫衷一是;她当然知道,如果在演说中触及的立场偏离德国联邦议会迄今的立场,自然会引起震惊。


胚胎不具完整的人的尊严

那么,这位女部长到底说了些什么呢?她对胚胎一事的态度是,根据德国宪法基本法的第一条试管胚胎还未取得完整的人的尊严。人的尊严包括尊重人自身的价值以及尊重个人的生存;人的尊严还包括个人承担责任和独立决定生活方式。对此,茨布里斯部长是这样阐述的:

“试管中的受精卵只是提供一种可能性,它可能形成我们称作人的尊严的中心部分。”她认为,只要胚胎不在母体中,它就不能发展成人。”

女部长的这一观点可以引发意义深远的后果,因为如果胚胎不能通过“人的尊严”这一概念得到绝对保护,那么它就只能享受一般性对生命的保护,而这一性质的保护则将为父母以及科研人员提供余地。但女部长的主张并不会对植入母体前检查胚胎(Präimplantationsdiagnostik)提供支持。这一检查是为了确保只将正常健康的人工受精胚胎植入母体,如果在这一过程中,发现胚胎有缺损,则可以将之废弃。女部长说,她不同意这种做法。她说,哪一生命可以、哪一生命不能生存下去的决定权,在德国社会还没有得到认可。


科学家能否使用干细胞材料?

在将干细胞作为科研用途的问题上,部长得出了另外的结论。为了获取干细胞,必须毁掉仅存活了数天的胚胎。因此,德国议会为进口这样的干细胞做有严格的规定。女部长当然不是不知情,但她还是认为:

“不能架空进行自由科研的权利,同时,社会体现的合理的民众利益也不能忽视,我们是在为移植医学和治疗癌症等疾病改善科学基础。”

她还说,政府和立法方面将对是否和什么时间放松干细胞法律做一个调查。她本人对宪法方面并不怀有忧虑。

德国各政党和教会已对部长以上言词表示出抗议和担忧。绿党议会党团主席格林-埃卡特说,如果细胞不具人的尊严,那么,应当重新探讨它们同人的总体关系。联盟党籍的波莫尔警告说,胚胎不应成为科研材料。德国自民党表示支持女部长。人们估计,施罗德总理也会站在女部长一边,他一向主张在生物医学和伦理关系问题上展开的讨论是不应附带任何禁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