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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禁止非公有资本参与新闻产业

2021年10月9日

中国政府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中新增事项提到“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非公有资本或将受限,不得从事新闻相关产业。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在官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大众对于该份清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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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 Merkel in der ausländische Presse | China Presse
图像来源: Adrian Bradshaw/dpa/picture alliance

(德国之声中文网)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在10月8日于官网上发布公告,将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意见,并“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建言献策”。

将对新闻采编播发设限

《清单(2021 年版)》列有禁止准入事项6项,许可准入事项111项,共计117 项。其中,今年新增的禁止准入事项第六项提到,“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对于非公有资本参与新闻采编播发等业务设立限制。

对于该事项的描述涉及了6个方面,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不得经营新闻机构的版面、频率、频道、 栏目、公众账号等。非公有资本也不得从事涉及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等事件的新闻实况直播业务;不得引进境外主体发布的新闻,也不得举办新闻舆论领域论坛峰会和评奖评选活动。

China Tencent Konzern
图像来源: NOEL CELIS/AFP

去年已限制互联网新闻业务

在过去的版本,已经有过类似的限制。以2020版负面清单为例,其“禁止准入类‘第五项’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中曾提及,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资讯采编业务;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资讯服务单位。

此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还包括了对金融、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以及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各类开发活动的限制。

与去年相比减少6项

负面清单制度适用于中国和外国投资者,与去年度的清单相比,涉及的事项减少了6项。此制度2018开始实施,自2019年起中国政府每年更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该清单分为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可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路透社、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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