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何水污染事故频发? | 在线报导 | DW | 19.09.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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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何水污染事故频发?

今年9月初中国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发生的水污染导致群众血铅超标的事件引起了中国政府和国际媒体的极大关注。近两年,类似的大规模水污染事件在中国频繁发生。人们不禁要问:中国究竟做错了什么?

中国江河70%受到污染

中国江河70%受到污染

在甘肃徽县这一事件中,徽县水阳乡新寺、牟坝两个村共有360多人查出血液中铅含量超标,其中14岁以下儿童140多人。当地政府提供了紧急财政资金,帮助部分血铅超标严重的儿童进行治疗。尽管目前大部分学生已经回校上课,始作俑者徽县有色金属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也已被责令停产。

去年11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导致苯类污染物流入松花江,造成水质严重污染;去年12月,广东北江镉污染事件尚未完全平息,湖南资水又发生化工污染,重庆市垫江也在此时发生苯系物泄漏污染河流事件。今年新年伊始,湖南湘江又发生镉污染事件。8月,吉林省吉林市松花江支流牤牛河再次发生化工污染事故。

这些被媒体广泛关注的水污染事件其实只是冰山之一角: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近日说,自去年松花江水污染事故以来,中国共发生130多起与水有关的污染事故,达到平均每两至三天一起。

如此频发的水污染事件背后必有深刻的原因。潘岳说这和相关产业的企业布局不合理有关。过去中国在河流沿岸设厂时,对环保因素和当地承载能力考虑不够。在地方发展过于关注国民生产总值的前提下,环境高发期就不可避免地来临了。

那么不合理的产业布局是如何形成的呢?世界自然基金会北京办事处淡水项目的专家马超德分析说,工矿企业在河流沿岸设厂主要是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他和很多厂矿和专家探讨过,大家认为这主要是由于这些工矿企业都是大量耗水的企业,在河湖沿岸设厂可以节约生产成本,同时河湖沿岸也便于原料和产品的运输。总之,主要是从经济利益,而非社会和生态利益考虑。

此外,马超德说,中国“九龙治水”的管理体制也给水资源的利用和管理设定了不小的障碍。他说,在一个大的流域内,许多的水、土壤和生物资源需要综合的管理,这就需要各个部门的协调合作,来对流域内的自然资源进行有序的开发和合理的保护。在中国,由于历史的原因出现了“九龙治水”的局面。各个部委各自分管水资源的某一方面,比如说水利部主要负责水量的调度,国家环保总局主要负责水污染的治理,农业部主要负责水生生物的保护,而林业局则主要负责湿地资源的保护,这样就造成了利益上的冲突和管理上的漏洞,还有责任上的不明晰。

事实上,西方发达国家也曾出现过很多流域严重水污染的事例,例如德国的莱茵河。严酷的事实最终唤起了公众的环保意识,从上世纪60年代起,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对污染的河流进行治理并取得显著成效。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中国环境保护方面的有识之士纷纷指出,中国不能再重蹈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了。

然而2005年中国水利部公布的数据表明,中国70%以上的河流已经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江河的水污染形势已经十分严峻。世界自然基金会北京办事处淡水项目的专家马超德说,中国政府如何吸取西方发达国家经济高速期对水资源利用的教训是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首先是流域综合管理机构必须起作用。第二,从法律角度来说,中国现行的法律,比如水法和环境法等还存在相互不衔接和抵触的部分,这就需要在法律上进行协调,同时要解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第三就是政府要作为。现在中国中央政府在水资源保护方面很积极,比如说国家环保总局、水利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都出台了相应的法律、制度以及对相关案例的解释,但是正如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所说,这些司法规定和解释不应该成为摆设,而必须按照规定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马超德说,地方政府应该在观念上和中央政府保持一致,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在工作中切实体现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

西方发达国家花了几十年时间才使取得了河流治理的显著成效,马超德说,在中国治理河流污染的这一长期的系统工程中,徽县血铅超标这种水环境突发事件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这就需要建立此类事件的应急预案,在事件爆发时最大限度地控制水域污染的范围,减少对人民健康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