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判刑 引爆社会两极争议 | 德国之声 来自德国 介绍德国 | DW | 23.0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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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七警判刑 引爆社会两极争议

香港七名警员涉在2014年"占领中环"期间殴打社工曾健超,17日被判入狱两年,事件引起社会两极巨大回应,更引爆香港史上最大型警员集会。他们不满判刑太重, 要求政府立法保障所有公职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免受侮辱。

Hong Kong Demonstration Unterstützung verurteilter Polizisten

七警案宣布判决之前,有示威者举行集会表达对他们的支持(摄于2月14日)

(德国之声中文网)2月22日晚, 由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及警务督察协会举行的"特别会员大会",共有3.3万人出席,创下香港史上最大型的警员集会记录。警察队员佐级协会主席陈祖光在大会上表示,两年判刑太重,七名警员已表明会上诉;而该会将会在经济及法律上提供支持,协助七名警员循司法制度洗脱罪名,"我们要七名同事可以在法庭洗脱罪名, 堂堂正正地走出来。"

要求立法保障公职人员不受侮辱

陈祖光又指出,现今警员在执勤期间,常常遭到市民无理的言语辱骂、挑衅的行为。警员只可沉着忍受,到了不能再忍受时作出一些行为,却被指违返规条,甚至违法。陈强调,不能再容忍挑衅者逍遥法外,认为有必要拿回警队的尊严,因此致信香港特首,要求立法保障公职人员不受侮辱。

多名警员获邀上台发言,其中一名警员表示,执勤时常受"脏话"侮辱, 认为自己上班时有如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被纳粹德军迫害的犹太人。他的言论获全场热烈应和。集会人士高呼两年判期太重, 相对起袭警罪成的曾健超才被判5 个星期,感到不公平。一名出席集会的退休警员向德国之声表示,尽管七名警员的确有犯错, 但可以交由警方内部纪律处分, 相反现在由法庭判刑,不但感到刑期太重, 还担心事件将会大大打击警队士气, 甚至怀疑还会否有年轻人愿意加入警队。

七名警员因在占领运动期间向社工曾健超施袭,被裁定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成,17日全部判刑入狱两年。法官杜戴维于判刑时指,由于控罪严重,判刑要具阻吓作用,所以不能判缓刑。

"七警事件"发生于2014年10月15日凌晨,即"占领中环"爆发期间。当晚警方在龙和道清场时,向退至添马公园的示威者粗暴用武,其中七名警员被拍摄得将示威者曾健超抬到一阴暗角落,拳打脚踢近四分钟。新闻片段播出后外界哗然。

法官杜戴维指出,虽然社工曾健超当晚亦有犯法,而众被告在执勤时亦承受巨大压力,但这不能成为曾健超被带到街头另一角落殴打的理由。而且被告们在执勤期间袭击曾健超的片段,成为国际上的大新闻, 令世界不少人也"观看"了, 令香港蒙羞,坐牢是无可避免的事实。

杜法官又表示,示威者曾健超当时被扣上胶手铐,并无防范能力,而众被告当时是恶意袭击曾健超。他以2年6个月作量判起点,考虑被告们服务社会多年、都是初犯者,在"占中"期间承受压力,而他们也将面临被警队解雇及失去退休金等,因此减刑6个月至2年。

辱骂判决法官

大批支持七名警员的人士在法院外一听到判期, 表现激动悲伤,大骂法官是 "狗官"。香港导演高志森更在社交媒体大骂法官杜戴维,引起另一批认为判刑公正的市民的不满, 旋即展开一场网上争论对骂。

而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顾敏康接受《人民日报》海外版的访问时指出, 判囚两年显然是过重了,认为法官根本没有考虑这7名警察当时面对的是穷凶极恶的疑犯,故罪成而判缓刑是比较合理。

顾敏康表示,"判决此案的法官杜戴维是英国人,而香港法律系统中不仅有大量外国籍法官,且更多人是港英政府培养出来的"。他承认从制度上说,《基本法》虽然允许保留这种状况,但这种制度显然存在商榷的地方,"那就是立场问题可能影响他们对案件的判断"。

多名建制派人士出席22日晚上集会,包括特首参选人叶刘淑仪、立法会议员何君尧、梁美芬等。警察队员佐级协会创会会长兼港区人大谭惠珠亦有出席,她称已与医生梁智鸿成立敬言仁基金会,用作长远支持"占中"时期受法律影响的警员,提供经济资助。

前保安局局长、特首参选人叶刘淑仪,认为七名警员的判刑"太重",令七个家庭受严重受影响,担心前线警务人员的士气会将会受到破坏。对于警察队员佐级协会致信行政长官梁振英,要求制订侮辱公职人员之"辱警罪",叶刘淑仪认为,目前香港已有针对公职人员的条例,辱警罪需要小心研究。

制定"辱警罪" 的争议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对制定"辱警罪"表示支持,认为即使警员受薪工作,也不应受侮辱;又以教师和学生比喻警民关系,指教师同样受薪,但若被学生侮辱,教师亦可处分学生。梁美芬更声言考虑以私人草案方式提出" 辱警罪",认为需要让警员执法时获尊重和有尊严,免受挑衅,而订立辱警罪可起阻吓作用,令公众知道不应向警员作出不当行为。

然而,民主党议员林卓廷认为梁美芬之立法建议不可行,他指法律上难以定义何谓"侮辱",担心一旦就侮辱公职人员立法,规管范围太广泛,因为公职人员除了警务人员,也包括了特区首长、立法会议员和区议员等,林担心警方届时会每天会收到数以千计的举报个案。林又指出,现时已有涉及阻挠公职人员执行职务的罪行的法例,若再订立辱警罪或侮辱公职人员罪,势必深化警民之间的矛盾。

"保留外籍法官体现一国两制特色"

资深大律师、民主思路召集人汤家骅接受德国之声访问时表示, 对于两年刑量, 认为有点"偏重了",因为最高刑期为三年, 两年的刑期已较接近最高量刑。然而,对于城市大学法律教授顾敏康质议判决此案的法官杜戴维是英国人, 其立场可能影响判决的说法, 汤表示不认同。他强调, 对香港的司法制度及法官有足够的信心, 而香港97年后保留外籍法官的制度, 正是" 一国两制"的特色,使香港司法制度保持高度独立。而理工大学社会政策研究中心行主任钟剑华接受德国之声的访问时亦认为,顾敏康说法官的立场影响判断, 这是主观的说法, 并把法官的国籍演化成为"民族冲突"。

另一名资深大律师兼公民党主席梁家杰接受德国之声访问,表示不认为刑期太重。梁指出,大约10年前香港曾有一名警员,在KTV内打伤一名市民, 而判了两年半的刑期,是有先例可言。梁认为, 在案件情节上, 七名警员滥用私刑,集体犯案、在曾健超被绑上双手无力反抗的情况下动手,罪行比前者还要严重, 因此两年刑期并不属重判。梁家杰指出, 今次事件严重打击了香港警队的形象及威望,  强调香港警队花了近四十年, 好不容易才洗脱了以往警队那种"有牌烂仔" (公家流氓 ) 的形象,成为不少市民心目中的专业执法者, 形容今次事件是一场危机。对于梁美芬表示考以私人草案方式提出"辱警罪", 梁家杰批评她"唯恐天下不乱" , 因为如何界定"辱警"的定议及标准?梁家杰也表示,在香港目前这般撕裂的气氛下, 提出辱警罪, 肯定会带来更多的争议及对立。

对于在特别会员大会,警员上台发言时表示,现今社会对警队的心态,有如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对犹太人的迫害,以色列驻港澳总领事馆发表声明,指有人以犹太人被纳粹德军迫害来作比较,是"不恰当"和"令人遗憾的",不希望再有人拿"犹太大屠杀"来做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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