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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3日 听众园地

2012年10月13日

主要内容:中印战争50周年来稿网上看;新挂历及新频率表;访慕尼黑啤酒节;美国人的世界观;公车抢座闹剧;国庆节仪式肃穆;有话大家说《以集体的名义》;莫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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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尼黑啤酒节
慕尼黑啤酒节图像来源: dapd

有话大家说

李华网友:《以集体的名义》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注重集体,以集体利益为重的社会。这其实不是坏事,它有助于内部的团结,有助于国家快速地发展壮大。但我们要追问的是,国家在集体名义下都做了什么事?这些事是不是真以集体的利益为重?这些事是不是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如果回答是肯定的,我们很高兴。可是现实令我们很失望,很多情况下,是打着集体的名义,却不能给集体带来利益!普通老百姓遇到这些“大义”会觉得很无可奈何。反对这些以集体名义所做的事,会让自己在现实社会中,倍受舆论压力。而支持这些“大义”,会让自己因遭受利益损害而倍感焦虑。然而,很多时候我们都选择了后者。建国后因领导人个人的主观意志,天真地认为“人多力量大”,于是就以集体、国家的名义,鼓励家庭多生孩子,多生就是爱国;孩子生得多的母亲,被尊称为英雄母亲。但时过境迁,当人满为患的时候,领导人头脑一下子清醒了,于是暴风骤雨般地抛出了“一个不少,两个真好”、“只要一个”等口号!肚子里的孩子成了任人宰割的对象,他们没有选择地来到这个世界,他们的父母却没有能力保护他们,一切又都冠以“为了集体、国家”的名义。当这些只生一个子女的父母年老时,子女因意外而先于他们去世的话,他们的生活就会陷入艰难,不单单是生活上的无依无靠,还有心灵上无法愈合的伤痛。这时候,集体、国家又能为他们做什么呢?

很多事被冠上了集体、国家,似乎总显得那么高尚,可是这些高尚、光荣的背后,又隐藏着多少个体的辛酸呢?长城很雄伟壮观,但它如果是用成千上万人的生命筑造而成,你欣赏它时还会有好心情吗?也许有人会说,筑长城已是很遥远的事了!然而,这种被冠以集体名义的事,现在又会少到哪儿去?农民耕地被侵占、房屋被强拆、农民被上楼...这些事每天都在发生着,还谎称是为了集体的利益。
成龙的《国家》里,有一段歌词这样写道:“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没有个体就没有集体,只有保障每个人的基本权益才有集体、国家的权益,才会让人民内部更团结,国家发展得更好。我们的官员真的应该好好反省了,不要以为,只要有了集体主义这个口袋,什么都可以轻松地往里面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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