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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笔小球”侵害烈士名誉罪成 被判入狱8个月

2021年6月1日

江苏南京建邺区法院5月31日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经济观察报》前记者仇子明(新浪网名“辣笔小球”)有期徒刑8个月,并责令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中国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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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bild | Indien Ladakh | Chinesische Truppen an Grenze mit Banner
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

(德国之声中文网)现年38岁的仇子明曾是新浪微博上拥有250万粉丝的大V。今年2月,《解放军报》公开2020年中印边境冲突中的中方军人死伤信息,边防团团长祁发宝在事件受重伤,并有4名官兵阵亡。中共中央军委授予5人英雄荣誉称号、追记一等功。 此后,仇子明使用新浪微博账号“@辣笔小球”发表了疑似嘲讽中方团长、质疑中国官方公布的中国军队死伤人数的评论。他先以《三国志14》中的游戏技能名称,暗示解放军团长以牺牲下属的方式活下,并反讽“反正,我们赢了”。(微博原内容为: 最大的官,团长活了下来,这个团长的个性肯定是“飞将+脱兔+神机+血路+强运”。在此基础上,“外军溃不成军,抱头逃窜”。反正,我们赢了。)随后,他在一条微博的评论区留言,质疑中国官方公布的真实死亡人数,“牺牲的4位是为营救而立功,连去救人的都牺牲了,那肯定有没救出来的啊,说明阵亡的不仅仅只有4人”,并称“在印度方面看来,他们赢了,且代价更小”。

2月20日,南京警方发布公告:“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网民‘辣笔小球’在新浪微博发布恶意歪曲事实真相、诋毁贬损5名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言论……经审查,仇某某对博取网民关注,在微博上歪曲事实、诋毁贬损5名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3月1日,检察机关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犯罪嫌疑人仇子明依法批准逮捕。

同一天, 央视新闻播放了约1分钟的仇子明公开道歉的画面,仇子明在镜头前称自己“喜欢用特立独行的观点和冷僻生僻的词汇描述去描述一个事情”,行为“良知泯灭”。

今年3月1日起,中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生效,修订后的《刑法》增加新规定:侮辱、诽谤英雄烈士,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当时有刑法律师解释说, 对《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前发生的法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必须严格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

除了仇子明之外,中国还有另有6人因涉嫌诋毁戍边英雄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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