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赌场赔偿赌徒损失
2002年4月20日广告
明斯特地方法院最近作出判决:一个63岁的广告商由于精神疾病的原因,已经失去完全的做生意能力。因此,他与赌场之间的合同无效。赌场应该赔偿这个广告商在他们那儿赌博中产生的巨大经济损失的一部分。
当然,赌徒与赌场之间并不存在双方签字的合同。所谓合同,指的是,你既然进入赌场参加赌博,你当然就知道赌场的“规矩”。这就是不成文的“合同”,就象你到商店买东西,你愿意掏钱买一种商品,就是你认可了这种商品及其价格。这本身就是一种合同。
据这位广告商兼赌徒说,1999年时,他每天要在赌桌上扔掉2500欧元以上。由于他无法自己克制自己的赌欲,他便请求赌场经营者,要他们禁止他上赌桌。但这个西部游戏赌场没把他的要求当一回事,没有禁止他上赌桌。
被告西部游戏赌场据他们自己说是全德国最大的赌业公司,总部在明斯特。这家公司的发言人穆尔说:“我们也许要采取法律措施,并要求提供(对这个赌徒的)新的医院签定。”因为法院判决的基础是一份对这个赌徒的医院签定。另外,这家赌场公司还怀疑这个赌徒说他在赌场里产生了经济损失是否属实。
这个赌徒看来要的不是钱。他已经把债权转让给了赌博癖专业协会。因此,此案的原告也不是这个赌徒,而是这家专为赌徒们说话的协会。这个协会的女主席弗西腾施奈德对法院的这个判决表示欢迎,她说:“我们希望这能产生加强对赌博人保护的信号作用。”这个协会在诉状里提出,与禁赌的赌博人签署蒂结合同是有违道德的。但法院在判决书里并没有采纳这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