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跳转至内容
  2. 跳转至主菜单
  3. 跳转到更多DW网站

日本福冈高等法院对中国研修生受剥削案做出判决

2010年9月13日
https://p.dw.com/p/PAyC

东京

日本福冈高等法院当地时间9月13日裁定下属熊本地方法院所作的一项判决有效。根据这项判决,4名中国研修生胜诉。这4名来自中国大陆的女生2006年通过中介机构,参加“外国人研修及技能实习制度”赴日,进入位于熊本县天草市的一家缝纫厂。截至2007年8月,她们被迫从早上8时半开始工作,有时要缝纫到次日凌晨3时,每月平均只有2到3天休息。熊本地方法院根据中国研修生的起诉作出判决,责成中介机构和该缝纫厂共同赔偿受害人440万日元(约值4.1万欧元),并支付所拖欠的原告工资,合计1280万日元。“外国人研修及技能实习制度”20年前问世,原定目的是为新兴国家培训专业人才。批评者指出,该项目的参与者常受残酷剥削,小时工资只有300日元(约值2.8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