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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10 Deutschland Justiz Datenschutz

2010年3月3日

以现有方式储存所有公民的电信数据属于违宪。位于卡尔斯鲁厄的联邦宪法法院作出上述裁决,由此,到目前为止的所有储存电信数据必须立即被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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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保护 隐私保护图像来源: Bilderbox

这是电信数据储存反对者的一次艰难的胜利。联邦宪法法院第一判决委员会的裁决结果是:不反对储存电信数据,但不能以现在的方式。迄今允许大规模储存电信数据的法律规定侵犯了公民的联络隐私权。该条款违背宪法,是不正确的。所有电话数据,无论是固定网络,还是因特网或是手机-所有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传真或因特网搜索数据,总之,因特网供应商自2008年初起储存的所有一切都必须被立即销毁。

与此同时,法官们指出,数据储存本身并不违背基本法。如果立法机构制定新的法律条文能兼顾德国最高法院的规定,那么就有可能确保电信数据储存的合法性。联邦宪法法院在其裁决中表示,截至目前的电信数据储存是对宪法的严重侵犯,其波及面是德国法制前所未有的。裁定现行电信数据储存法违宪的理由是:数据安全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立法机构必须制定更为严格的数据保护条例,而这不是每个网络供应商的权限范围。否则个人数据保护就难以监控。因为如此一来即意味着个人数据被公开化:搜集数据令所有公民深感不安。即将离任的联邦宪法法院院长汉斯-于尔根·帕皮尔在最后一次宣布法院裁决时表示:"没有理由地储存联络数据容易使人们产生被监视的威胁感。这在许多领域都会对履行公民基本权利产生影响。"

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途径是开诚不公。具体地说就是:必须通知相关公民,其个人数据受到监控检查,而且尽可能事先通知对方。至于哪个机构、出于何种原因,对哪位公民的因特网和电话行为展开调查,均需获得一名法官的批准。如果公职人员侵犯了某一公民的通讯机密,必须启动相关的制裁措施。该公民有权提出赔偿要求,如果哪家机构需获取数据也必须申明重要理由。

联邦宪法法院院长帕皮尔说:"所以,使用数据只有在执行特殊的法益保护任务时才能被考虑。这就是说,在侦查对重大公民法益构成威胁的刑事犯罪行为时可以使用。"

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应借助储存数据澄清严重的违规行为。另外对联邦宪法法院来说,继续大规模地、毫无理由地储存车票购买数据、飞机乘客数据或是购物数据的做法将来也会遇到麻烦。帕皮尔表示,尽管欧盟已出台了相关规定,但应禁止这种做法,"如此立法从一开始就不符合宪法。"

联邦宪法法院有史以来最大的集体诉讼案现已宣告结束。此前,35000人联名向联邦宪法法院提出对该电信数据储存法的起诉,其中包括绿党、左翼党和自民党人士,他们试图阻止德国发展为实行全面监控的国家。联邦宪法法院没有将此事提交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院,而是自行作出裁定。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柏林的立法机构如何将上述裁决付诸实施。

作者:Bernd Wolf / 祝红

责编:石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