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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600万中国人饮用污水问题

当远2005年12月22日

继松花江、黑龙江严重污染事件之后,广东北江又发生了严重工业污染危及居民的事件。长年帮助中国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德国技术合作公司项目负责人谈了中国环境保护的成绩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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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和人的生活图像来源: presse

由于上游冶炼厂排放污水,广东省北江韶关段镉元素超标十倍。目前污水正在向下游移动,广州市环保部门已经采取应急行动,保证省会居民饮用水的安全。镉在工业上主要是用来生产电池或染料,被土壤或水吸收后,不会被分解。食用被镉污染的动植物或水,镉元素在人体的肝脏和肾脏可以保留30年,严重影响人的身体健康。

北江事件是中国短时间内发生的第二期严重的环境灾难。上个月由于松花江水遭到有毒物质苯的污染,东北城市哈尔滨居民前后有一周时间没有自来水。为了帮助中国政府制定长期的环境保护政策,德国技术合作公司也在积极努力。

德国技术合作公司简称GTZ,是受德国联邦政府委托在全世界进行技术援助的机构。该公司积极参与中国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合作,目前正在中国运作中的环保项目就有十多个。

德国技术合作公司中国“环境政策咨询和环境管理”项目的负责人恩德鲁凯提斯介绍说:“德国技术合作公司每年在中国环保领域无偿投资2000万欧元。由我负责的项目总共三年,项目经费为450万欧元。我的项目有以下几个内容,包括对中国环保政策的制定提供咨询、对中国环保总局及其下属单位,也就是个省市机关的环保机构进行人员培训以及向中小型企业传授环境管理经验,帮助他们节约能源,减少三废排放,实现双赢,也就是说,企业可以增加利润,而减少污染。”

在环境政策咨询方面,德国技术合作公司向中国立法机构介绍德国以及欧洲在环境立法方面的经验。法律专家一致认为,中国环境立法已经达到了相当发达的水平,但同时也含存在一些结构性的问题。

恩德鲁凯提斯说:“中国的环境立法很发达,很多国家都提供咨询。这样作法的负面影响是,所有相关法律不是出自一家。各个咨询国家鉴于本国不同的经验,提出建议,造成中国的环境立法有些自相矛盾的地方。而中国环境灾难不断发生的原因是地方不能执行法律。在地方层面上,经济发达水平比环保指标要重要很多。”

恩德鲁凯提斯说,目前中国环境立法还有两个方面力度不够。他说:“中国的环境立法目前还没有兼顾鼓励机制。例如在利用可再生能源方面,如果没有鼓励机制,就没有人会在这方面投资。另外一方面中国还需要严格惩罚机制。那些违反环境法规的企业,例如造成松花江或北江污染的企业,他们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只有这样,他们才会自愿采取环保措施。目前为止,这些企业只顾生产,不顾环境,因为他们知道出了事情有国家负责。”

专家认为,这样的罚金必须上百万,才能真正起到威慑作用。在地方上,某些企业环保不达标,自愿缴纳低额罚金,而地方环保机构对收到的罚金也表示满意。也就是说,是那些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在养活环保机构,这样的思路明显是错误的。

恩德鲁凯提斯在谈到自己去地方考察的亲身经历时说:“我在中国去过很多地方,都遇到类似的经历。例如,人们建了一个现代化的污水处理设备,但是却没有启用,因为运行费用太高。如果污水处理厂无法自负盈亏的话,地方政府则要支付高额的运行费用。于是人们干脆把这一设备关掉,就省心了。然后污水进入了恶性循环,居民饮用不洁净的水就会得病。据估计,中国有600多万人受到不洁净饮用水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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