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申请撤销“煽颠”公诉被驳回
2025年11月3日
(德国之声中文网)香港2020年实施国安法后,时任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联合会(支联会)正丶副主席的李卓人丶何俊仁及邹幸彤次年9月被捕,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以“非法手段”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三人已被羁押逾千日。李卓人和邹幸彤不淮保释,已被羁押1500天。何俊仁一度获淮保释七个月,已被羁押1300天。
香港曾是中国境内唯一允许民众公开六四的地方。香港支联会于1989年成立,旨在声援北京的民主运动,因每年在香港组织纪念六四的烛光晚会活动闻名。自2020年起,此类守夜活动已被禁止。《港区国安法》实施后,支联会于2021年9月25日解散。
何俊仁的律师今年8月确认,何俊仁由原本表示不认罪改为拟认罪。李卓人与邹幸彤拒不认罪。
邹幸彤自行辩护称,她无法理解检方指控中的“非法手段”究竟是什么。
检方称,“非法手段”指的是任何旨在结束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手段,这些手段违反中国宪法——特别是序言和第一条。宪法序言和第一条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因此,任何鼓吹或试图推翻中共的行为都必然违反宪法,亦即构成“非法手段”。
现年40岁的邹幸彤认为,结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可以是一个目标或结果,但不能作为手段。她还认为,检方的指控含糊不清且缺乏实质内容,构成了一种“包罗万象”的罪名,使得公正审判难以进行。
“任何试图结束一党专政的行为都被视为违宪”
负责该案的高等法院三位法官之一的李运腾(Alex Lee)表示,检方的指控定义宽泛,但并不模糊,“基本上,任何试图结束一党专政的行为都被视为违宪。这就是他们的立场。”
三位法官驳回了邹幸彤申请,并宣布将于1月22日开庭前一天公布裁决理由。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
国际特赦香港海外分会发言人张超雄(Fernando Cheung)表示,香港高等法院周一的裁决再次暴露了香港当局如何滥用‘国家安全’这一过于宽泛的概念,肆意压制言论自由而不受惩罚。
(路透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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