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暂缓执行禁蒙面法"违宪"裁决七天 | 德国之声 来自德国 介绍德国 | DW | 22.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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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香港高院暂缓执行禁蒙面法"违宪"裁决七天

香港高院本周初裁定《禁止蒙面规例》违反基本法,律政司随后提出暂缓执行裁决。高院驳回了这一申请,但由于香港"现时面对非常特殊的情况",容许暂缓七日至下周五,以给予律政司时间上诉。

(德国之声中文网)《禁止蒙面规例》是10月由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根据一项殖民时期的《紧急法》制定的,该《紧急法》已半个多世纪未动用。

本周一(11月18日),香港高院判决相关禁令“违宪”,即违反基本法。律政司21日提出申请,要求法院暫緩執行裁決,或頒令指《禁蒙面法》維持生效。

据港媒报道,高院两名法官林雲浩及周家明拒絕律政司申請,但由於預計政府一方將會上訴,鑑於案件涉及重大公眾重要性,及香港現時面對非常特殊的情況,認為可短期內暫緩違憲裁決,以讓律政司有機會向上訴庭提上訴,故暫緩執行裁決至11月29日。

据报道,判詞提到,政府一方說高院早前裁決後,在上星期有很多蒙面示威者在香港進行破壞,但法庭認為沒有證據顯示,示威者破壞行為的頻率在裁決後有增加。另外,對於政府一方認為,高院裁決可能令部分人以為可以繼續蒙面犯罪,法庭認為不應該因為有人可能錯誤理解法庭的判決,而批准暫緩裁決。

此前就《禁止蒙面规例》向香港高院提起诉讼案的24名立法会议员之一郭荣铿对暂缓裁决表示失望。他说:“我们认为,如果一项法律被宣布违宪、侵犯港人基本人权,那就完全不应实施,甚至一天、一秒也不应当。”但他同时欢迎法院拒绝了律政司提出的更长时间暂缓期限的申请。

香港警方周一在高院裁决后曾宣布已暂停执行该规例,待有进一步发展再决定如何处理。港媒报道称,如今警方會否重新就《禁蒙面法》執法,屬未知之數。

 

苗子/乐然(法新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