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德政府计划放宽避难申请人就业限制
2013年5月17日广告
慕尼黑
据周五(5月17日)一期的《南德意志报》报道,德国联邦政府计划放宽避难申请者就业限制,未来,俗称的“被容忍居留”的避难申请人无须经由劳动总署审批而就业,前提是,在德居留时间满4年。迄今,避难申请者必须在获得劳动总署许可的情况下方能就业。该报援引联邦劳动部的一份文件报道称,“被容忍居留者”若要获得职业教育机会,则仍按现有规定需获劳动总署批准。尽管申请避难者数量近年来增加,但居留超过4年的“被容忍居留者”获得劳工许可证的人数大幅下降。据联邦劳动总署提供的数字,2007年,获劳工许可的避难申请者数量尚超过1万,2009年减少至3700,去年更降至8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