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风获2010年度“法国人权奖” | 在线报导 | DW | 16.1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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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风获2010年度“法国人权奖”

11月16日,法国人权委员会宣布,将2010年度“法国人权奖”授予中国知名的新媒体推动者北风(原名温云超)。获奖理由为北风在互联网方面的技术创新和推广推动了中国的人权发展。

记者、博客作者北风(温云超)

记者、博客作者北风(温云超)

法国人权委员会于1947年在日内瓦成立,属于国际人权机构成员之一,致力于推动法国本土及国际的人权发展。在保有独立的基础上,为法国政府提供人权方面的建议,也向公众传递法国政府及议会在保护和推动人权方面的措施。

实至名归

2007年,法国人权委员会曾把该年度的“自由、平等、博爱”人权奖授予三位中国律师莫少平、李劲松和滕彪。2010年度,他们再将该奖颁发给中国的知名新媒体推动者北风。德国之声采访了法国人权委员会的克莱因(Judith Klein)女士。据她介绍,2010年度,全球共有数百人报名角逐该奖,如来自缅甸的非政府组织“勇敢的心”、津巴布韦的“和平项目”等。因为北风在互联网和其他新媒体方面所做的技术创新和推广极大地推动了中国人权的发展,这些促使他们决定将此奖授予他。克莱因强调,在所有的竞争者中,根据评选指标,北风优势明显,所以他的获奖是实至名归。据悉,他们的颁奖仪式定于12月10日即“世界人权日”的前后。

北风现就职于香港阳光卫视。当德国之声电话采访北风时,他说:“不知道这个奖是福是祸,感谢法国人权委员会把这个奖给我,感谢国际的朋友对中国人权事业的帮助, 这个奖并不是颁给我一个人的。”

北风认为,这个奖是颁给中国所通过互联网争取新闻自由及言论自由的朋友们、以及所有借助、基于新媒体平台的维护公民权利的倡导者和参与者。

“这个奖不是颁给我一个人的”

北风说,“新媒体正在中国的资讯自由及社会运动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也成为中国民间社会成长的重要辅助平台。随着推特和微博在中国的推广普通,相信新闻管制和信息封锁将更难实现。希望中国政府和民众都可以从中学习和适应新条件下的信息传播及群体意见表达方式。”

他还表示,透过互联网去争取的自由和权利,受到中国国家宪法35条所保护的,“希望政府可以更具远见、智慧和宽容的姿态对待来自于民间的声音,可以主动推动和培育中国民间社会的成长,创造条件及放宽管制让民众拥有更多的权利和自由,保障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到的公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未来,我亦将继续推动中国的资讯自由,以及新媒体在民间话语及力量成长的应用。”

当德国之声记者向北风问到中国政府在新技术条件下如何应对新公民运动形式时,他认为:“对于中国政府和公众都是需要相互学习的过程,因为最近几年来中国的社会运动,特别是街头运动这种群体性表达,都表现出了一种“有指向性”的、但“去中心化”的形态,对政府来说,他看到公众的力量想对话的时候,但不知道和谁、如何去对话,因为组织的公众利用互联网的时候是匿名的、去中心的,对于政府和公众来说都是一个相互学习和适应的过程。有人说,互联网对于中国人来说是上帝送的一件礼物,对于中国政府来说未必觉得互联网是一个礼物,但是一定是推动他们进步和成长的重要力量,因为他们必须面对新的信息传播形态、新的社会运动组织形态,需要调整其管制思维。”

作者:吴雨

责编:凝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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