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跳转至内容
  2. 跳转至主菜单
  3. 跳转到更多DW网站

德国同性婚姻法生效

2017年10月1日

今天之前,德国的同性恋者虽然可以登记同伴关系共同生活,但这种关系同婚姻相比法律地位较低,随着周日(10月1日)同性婚姻法的生效,这一局面得到根本改变。

https://p.dw.com/p/2l3Th
Brandenburger Tor Berlin Gay-Pride Parade
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NurPhoto/E. Contini

(德国之声中文网)今年6月,德国大联合政府将同性婚姻合法化提案送交联邦议会表决,当时议会中大部分保守议员,其中包括默克尔总理本人,均投了反对票。但表决下来,393票赞同同性婚姻合法化,226票反对,依此政府的议案得到了通过。这个被俗称为"所有人的婚姻"的法案于2017年10月1日起生效。

当天,柏林市民克莱勒(Karl Kreile)和门德(Bodo Mende)到市政府办理的结婚登记手续,成为按照新法登记结婚的第一对同性新婚伴侣。柏林市市长米勒(Michael Müller)亲自到场祝贺,并称此为一个"历史事件"。

德国自2001年起就允许同性者办理同伴关系手续,但他们的权利不完全等同于异性婚姻伴侣的权利,比如,同性伴侣不能共同收养孩子。而随着新法的生效,这一限制便得以取消。德国也成为欧洲范围内第14个、全球范围内第23个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

民调显示,75%的公民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据一项2015年进行的统计调查,德国有94000对同性伴侣生活在一起,其中将近一半已经登记。

李鱼/雨涵(德新社、美联社、法新社)

 

使用我们的App,阅读文章更方便!给yingyong@dingyue.info发送一封空白电子邮件就能得到软件和相关信息!

阅读每日时事通讯,天下大事一览无余!给xinwen@dingyue.info发送一封空白电子邮件就能完成订阅!